重磅!青海西宁这四类人群也可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了
来源:人民网
2018-12-12 10:04:31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西宁市自主缴存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11月1日起执行。办法规定,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大学生都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法》规定,自主缴存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较稳定收入来源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和大学生四类群体。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中没有对自主缴存人员的户籍进行限制。

申请自主缴存时,个体工商户等四类群体可通过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服务渠道(个人网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及线下各业务受理点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仅需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

在提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时,相比较单位缴存人员,自主缴存人员享有更大的自主性。也就是说,在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自主缴存人员可自由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在申请各类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自主缴存人员与单位缴存人员同等对待、不做区分。也就是说,自主缴存人员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六个月)以后,符合《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张莉萍)

(责任编辑:罗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