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让遇事找法成常态
来源:民生周刊
2021-11-23 11:53:58

2021年11月13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此,11月6日晚,该女子涉嫌醉驾被交警查获,却以多种理由拒不配合吹气检测的消息,画上了圆满句号,但其影响并未结束。

透视整个过程,关键是当事人“遇事找人”的错误思维方式害了她自己。否则,应该就不会醉酒开车,更不会多次对交警称“叫yu wei(音)过来”,并试图打电话。其实,遇到类似事情,应该找法律而不是找关系。

平常生活中,办经营许可证,先找朋友;患病住院,先托关系找医生;遇交通违法,先打电话给熟人……一些人遇到大事小事总习惯于先找“熟人”而不找“法律”。

一些人遇事找熟人、托关系的目的是想行方便,走非正当渠道,把难事变易,把大事化小,把小事化了。但很多时候,一人“行方便”的同时却破坏了规则,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改变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既要把法律刻在心里,更要落实在行动上,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我国是个人情社会,熟人好办事,几千年了,这一传统根深蒂固。“门难进,脸难看,盖个图章跑半年;话难听,事难办,批个项目腿跑断”……人们曾这样形容一些部门“办事难”。一些事情,如果有熟人帮忙,往往走了“绿色通道”。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在一些地方不仅手续复杂,比劳模“跑章”更无奈,而且还需要提供类似“我妈是我妈”的尴尬证明。

然而,一些看似正规的“按程序办”“按规定办”造成的“办事难”,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实际上都背离了法治精神和原则。

“办事难”往往给权力寻租留足了空间。尤其是在法治建设和监督机制尚需完善的情况下,少数干部经常清茶报纸二郎腿,闲聊旁观混光阴,法治口号喊得响彻天空,却净玩一些“只打雷不下雨”的假把戏;还有的干部心中无法,官气十足、独断专行,利用掌握的权力资源为自己获得不正当利益。结果原本能正常办理的事情却非要走歪门邪道,哪怕是一丁点儿权力都可能沦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如何有效解决“办事难”?不仅把法律刻在心里,还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在行动上。法律法规对各项权力的行使、各类事情的办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把法律和规矩刻在心里,打心眼儿里敬畏法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置于阳光之下,既能解决“办事难”,把该办的事情办好,还能防止“乱作为”,把不该办的事情杜绝。如果像到超市购买日常用品一样简单,通过正当途径,都能把事情顺利办成,既不费时也不花钱,又有谁还愿意去多此一举找熟人、托关系呢?

让遇事找法成常态。如果事事按规定办,谁来都一样,既无特殊,也无例外,人们遇到事情自然而然就会找法而不再找人了,依法办事将会蔚然成风,从而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作者:申国华(公务员)

(责任编辑:罗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