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用学会国际信用学术研讨会举办
来源:民生网
2025-04-28 19:25:39

4月19日,北京信用学会国际信用学术研讨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行。多位专家学者围绕“国际信用的概念”及“国际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旨在为数字文明时代全球的信用治理提供新思路与新路径。

会议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信用学会国际信用专委会主任熊光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教授、涉外法治研究院首席专家左海聪、北京信用学会常务副会长兼医疗信用专委会主任阮德信分阶段主持。

会议首先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梅夏英教授致辞。他指出,当前背景下的国际信用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意义,这是中国学者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表现。他表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对此项研究予以大力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冯辉教授在致辞中也欢迎大家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讨国际信用问题,并表示法学院将会为此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北京信用学会会长石新中教授在致辞中首先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及其法学院对国际信用研究给予的多方面支持表示感谢;接着,他说明了北京信用学会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国际信用研究的两个背景:其一,这是国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国际领域的延伸;其二,这是中国倡导的诚信价值观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基础性价值的体现。他介绍了北京信用学会三年多来组织专家对国际信用问题研究的过程,认为对国际信用的研究可以围绕“谁来评价”“评价什么”以及“评价结果如何应用”等几方面展开。

北京信用学会国际信用专委会首席专家、复旦大学法学院马忠法教授在线上以《论国际法视角下“国家的国际信用”之构成》为题作主题发言。他首先分析了既往语境下“国家信用”概念的局限性:只重视经济金融的因素,而忽视了条约履行和外交承诺等政治、法律、文化诸方面,因而不能全面反映一国于国际社会之中的信誉。因此,在当前背景下,应重构“国家国际信用”的概念,新的“国际信用”概念其核心意思是“国家在国际社会中基于其守信记录与履约能力所形成的总体信誉。”“守信记录”体现国家履行国际义务的意愿和行为的一致性;“总体信誉”反映国家履约的客观能力和实力支撑。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塑造了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信任度。他认为,可以从“政治连贯性”、“法治执行度”、“经济韧性”和“核心文化价值”四个维度予以考察。马教授认为,在未来的国际信用治理中,根据中国诚信价值观实施的“国际信用度”评价将会引领信用规则的创新,构建全球互信的平台,对不同信用度的国家在相关领域实施差别化的激励措施,重塑国际新秩序。

熊光清教授以《主权国家的国际信用度:概念、评估及影响》为题作主题发言。他认为国际信用度是衡量主权国家在国际交往中诚实守信程度的重要指标,它体现为国家履行国际义务的可靠性和国际社会对其履约能力的综合评价。国际信用度的评价涵盖履约能力、履约意愿与国际认可三大要素。国际信用度的高低直接影响主权国家的融资成本、对外贸易与投资环境以及国际政治影响力与危机时获取国际援助的能力。他还介绍了他初步构建的国际信用度评估模型,主要包括系列经济指标、政治稳定性等多方面表现。他认为国际信用度已成为主权国家的重要战略资产,各国要确保国家在国际经济与政治交往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主动权,就应该加强经济建设、完善治理机制、珍惜信用记录,积极参与国际合作,认真履行国际承诺,以提升自身的国际信用水平。

在专家自由发言环节,阮德信认为,目前党和国家亟须学界对中国在构建国际新秩序过程中如何扮演更积极的角色进行系统研究。北京信用学会作为信用研究的智库,理应从专业的视角在这方面敢于担当。在国际信用研究领域,目前我们更多的还是以借鉴西方的观点为主。但西方经济学研究的本质是实现资本的利益最大化,其法律、制度等都是为此服务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此进行了深刻地揭示。我们在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过程中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在国际信用研究的过程中如何以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和中国特色的诚信价值观为引领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重大理论问题。

北京信用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林钧跃研究员介绍了2012年出版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模式探索》概括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模式对其他国家治理的启示。他认为构建“国际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应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国内外信用评级业早已于20世纪70年代就开展了“主权国家信用评级”业务,信用保险业也每年发布“国家风险分析报告”。这些指标体系均给予契约经济类指标非常大的权重,而关注国家治理意义的信用和信誉不足。因此,我们不需要再行构建和发布另一个隶属经济类的“国际信用”指标体系。这也意味着“国际信用指标体系”设计应以政治学(特别是公共管理学)和联合国为主的国际法为理论基础,扭转经济类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在社会制度、宗教信仰和发展程度方面被诟病的偏见。其二,社会信用体系是中国独创的经济社会治理工具,支撑着中国的信用规则和制度运行。在设计国际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时,可以考虑借助由社会信用体系产生的信用规则,充分利用社会信用体系的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形成对新指标体系的有力支撑。其三,在方法上,也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借鉴数理统计模型计算和定性分析做调整的方法。其四,在数据源上,应尽量使用中国可获取和已获得的国际政经数据,以及设法取得多个单位的驻外机构的调查和数据采集协助,降低线上问卷调查的误差率。另外,他还就未来“国际信用评价指数”的发布主体、解释主体、传播方式、建立权威性的路径和舆情监测等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最后,他认为“国际信用指数”应该成为全球治理和输出制度性文化的公共产品。

左海聪教授认为在国际信用研究中,我们应注意区别国际上的“credit”与国内“信用”、“信誉”概念的区别。我们应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国际“信誉”方面,即把各国履行国际条约、执行国际组织的决定和国际司法机构作出的裁决,以及履行政府签订的民事合同等方面的表现作为信用评价的指标。这将是一项全新的研究。因为西方国家讲的是利益,他们认为胜利了就是有信誉,反之,就是没信誉。因此,美国为了经济利益就经常背信弃义。与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相比,中国高度重视“言必信,行必果”,中国的国际信誉度是高的。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林坚研究员认为国际信用的研究涉及伦理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目前我们已经对个人信用、企业信用等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地研究。国际信用研究可以借鉴这些已有的研究成果。“人无信不立”,人与人之间要讲求互信,遵守合约,国家同样应该如此。他认为国际信用的评价指标应该是一个多要素集成的、系统的、动态的体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陈卫东最后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认为国际信用的研究对于提升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优化国际斗争工具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会议是北京信用学会,也是中外学界首次以“国际信用”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与会专家对“国际信用”的概念及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初步达成了共识,大家提出的诸多观点充分体现了北京信用学会的理论创新勇气,反映了学界对中国在构建人类社会新秩序过程中责任担当的最新思考。

(北京信用学会秘书处)

 

(责任编辑: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