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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润州检察院“三个到位”化解一起7年控告案件

来源:民生网2018-07-18 14:51:59 润州 镇江 检察院 案件 三个

近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解释到位、非法上访处置到位”的理念,对一起历时7年多的控告案件举办公开审查答复会,市交通产业投资集团、区住建局和街道等单位参与协商,坚持耐心释法化解矛盾、突出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并商请镇江市南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大学法学教授等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做为第三方参加公开答复,促进化解该案件。

据了解,该案中当事人主要反映三点诉求:房屋遭遇强拆,要求给予补偿;认为在房屋拆迁暨强拆中有公职人员存在违法渎职行为,要求依法追责;法律判决后有关事项仍未落实,要求检察监督。润州区检察院经接访和初核初审,认为该案不符合受理条件,已按期做出答复和释法说理,并与有关街道和拆迁主体作了沟通协调,促使争议各方依法洽谈和解解决。

几年来,当事人因未与有关部门就解决方案形成共识,仍多次到各级党政、司法机关上访、投诉。润州区院遵循主动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稳定的原则,围绕“三个到位”促进该案的化解: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在案件化解中立足一个“听”字,逐一听取涉事各方意见、看法和诉求,对在事件认定、补偿范围与方式、金额标准等方面的争议全面梳理,理清各方分歧;坚持一个“访”字,逐一走访涉事单位人员,对各方意见的形成和依据进行系统评估,找准化解难点;夯实一个“调”字,逐一耐心调解矛盾,深入细致进行释法说理,促进积累共识。最终,针对当事人部分房屋遭遇强拆要求补偿及现有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亟待处理的诉求,润州区院促成各方形成三点共识:第一,原则上房屋争取重建(不包括被强拆违章部分),如果重新规划难度较大,则考虑以原有规模大修,产权证不更换,依旧有效;第二,房屋重建及装修等问题均同意纳入经济补偿范围专题商议。第三,当事人按程序配合做危房鉴定。

无理诉求解释到位。秉持司法为民、将心比心的理念,向当事人耐心告知、解释和引导:第一,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规定,检察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侦查的职能管辖已经转移,来访、控告人反映的要求追究拆迁、强拆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行为,已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依法不予受理。第二,当事人要求检察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赔偿损失或以其他方式弥补等诉求,尚缺少直接的法律依据,依法不予受理。评审团成员在听取了来访控告人的诉求及事实和理由,听取了承办人介绍的办理情况及答复处理意见,充分了解案情后,经过认真评议,认为润州区院做出的“不予受理”的答复是适当的。

非法上访处置到位。润州区院围绕依法处置综合施策:第一,畅通有关渠道,从源头化解非法上访。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等制度,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回归理性,放弃非法上访。第二,坚持依法履职,严厉处置非访。严肃教育、告知和劝导当事人,对待非法上访、执意缠访闹访、以访施压等行为,将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坚决依法从严从快处置。

当事人对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处置来访、坚守司法为民、耐心释法说理,并主动召集座谈会商请有关单位和政府部门促进矛盾化解深表感激。该案的促进化解进一步体现新时期检察机关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积极作用,彰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李红根 焦惟奇)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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