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周刊

微信
微博
微博|微信

扫一扫,用微信浏览

|客户端
法治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公安部: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主攻方向

来源:新华网2018-08-30 09:52:28 公安部 保护伞 主攻 方向

新华社太原8月29日电(记者孙亮全、熊丰)公安部日前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后,公安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开展专项斗争的有关情况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公安机关将采取措施,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推动对“保护伞”的查处取得更大战果。

公安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扫黑除恶重在查处“保护伞”,既是重点,也是难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紧密协作,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紧密结合,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公安机关还将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落实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制度,落实同步办案机制,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确保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同步推进,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深挖彻查。

这位负责人表示,中央明确要求,扫黑除恶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此,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一案三查”,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针对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公安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一查到底、坚决清除。对涉黑涉恶线索中同时反映公安民警涉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以及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各级公安机关将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并通报各省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

此外,公安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还介绍了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中央派出10个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督导组赴全国开展督导,目前,进驻河北为期1个月的督导试点工作已经结束。8月27日,对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9个省市的第一轮督导已全面铺开。按照中央部署,督导工作要先后组织三轮,到2019年底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各地公安机关将紧紧抓住中央督导契机,查找工作短板,着眼长效机制建设,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罗芳菲)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民生网新闻热线:010-65363346  010-65363014        投稿邮箱:msweekly@sina.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3027        举报邮箱:msweekly@sina.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25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29    |    京ICP备10053091号-5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