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生网2018-09-30 11:10:21 镇江 自行车 体系
随着电动自行车在人们生活中的普及,同时因电动车引发的各种事故和城市乱象也屡见报端,很多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一些行驶陋习时常发生,不少人既是受害者,也是悲剧的制造者。为此,镇江市公安局、经信委、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从2018年10月10日起,将对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和电动车道路行驶进行集中整治。
镇江市公安局副局长范存建介绍,由于镇江城市山林的地貌特征,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量近120万辆,在用量约60万辆,看似方便的电动自行车背后其实暗藏着许多风险和问题。此次整治通告规定:一、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车;二、电动车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四、通告实施之日起,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由质监、工商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法律规定的,由市信用办根据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纳入企业、个人诚信档案,实施联合惩戒。违反行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严处罚。
此外,就外卖、快递等企业交通事故所占比例较大的情况,范存建介绍,在对外卖、快递配送员交通安全教育、规范通行秩序的基础上,与外卖、物流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实行“一人一车一号”,针对这类企业还特制了一种放大号牌,更易识。
(张建霞 张鹏云 李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