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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公益组织:农民工讨薪占法律救助八成

来源:民生周刊2019-01-08 11:11:50

年底了,一些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却还在为拿不到工钱而发愁。

近年来,相关部门在农民工讨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7年9月,人社部制定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7月,人社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在人社部召开的2018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在“黑名单”中已有部分企业因限制措施而无法承揽工程建设项目,受到应有惩戒。他还表示,2019年春节后适时启动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

制度保障之外,亦有公益机构的法律援助。

农民工频遭讨薪难

2012年11月1日,程传林入职北京一家酒店,在厨房里担任厨师。此后,蔡传玉、佘冲等9位也陆续加入,他们都是朴实的农民工,年龄大的近40岁,小的只有20多岁。月工资从2500元到6600元不等,双方虽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酒店并未给他们。

在此过程中,因不满酒店方面长期拖欠工资,在没有法律专业人士指导下,2017年12月9日,程传林等10人向酒店提交了辞职报告:“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法根据劳动部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一次性支付清劳动者工资。”

酒店批准了他们的辞职,但拒绝向蔡传玉等人支付工资。

事实上,类似这样的案例很多。

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王栓成等62名农民工在江苏一公司承包的廊坊某人防工程进行电气工程安装工作,公司与王栓成等人约定劳务费按照日工资计算,工程结束后统一结算。当工程全部完工,王栓成等人向公司要劳务费时,却被告知因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致使公司无钱向王栓成等人支付劳务费。  

公益机构介入

2016年6月,万般无奈的王栓成和工友们找到了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向后者申请法律援助。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收到申请后,由主任黄乐平牵头,与中心副理事长戴伟、副主任韩世春、副主任朱茂林组成案件小组,处理王栓成等人的案件。

面对无劳务合同、无结算材料的情况,案件小组将62名工人的劳务费全部摸排清楚,并且制出工资表,经核算,62名工人的劳务费共计982390元。工资表核算出来之后,黄乐平带队前往廊坊,与上述公司进行沟通,希望该公司能尽快向王栓成等人支付劳务费,但公司代表坚称因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导致其资金链断裂,目前无钱支付。

在此情况下,为了下一步诉讼考虑,黄乐平想方设法,让公司在工人们的工资表上盖章进行了确认。

拿到公司盖章确认的工人工资表后,承办律师们准备好起诉材料,带领工人们向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由于有公司盖章确认的工资表,案件很快就审理完毕并做出判决,支持了王栓成等人的全部诉讼。

但公司仍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2017年1月,承办律师又替王栓成们申请了强制执行,经过多次努力,目前共执行了39个人共计526310元案款。

2018年,程传林也找到了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

接受10人的援助申请后,中心指派陈业涛律师处理此案。代理律师即时会见了程传林等人,通过了解得知,10人已在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蔡传玉等人不仅主张了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9日期间的工资,还主张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的加班费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代理律师审查了蔡传玉等人相关证据材料,意识到关于加班费,只有一份考勤表打印件,而且没有印鉴、签字等相关信息,证据十分薄弱;而且根据他们已送达给单位的辞职报告来说,难以显示劳动者存在被迫解除的情形,代理律师将相关法律风险进行了充分告知,制作了会见笔录,准备了代理词提纲,查询了相关企业信息,梳理了证据,包括对工资流水等证据材料进行了梳理。

该案于2018年3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知春里分庭开庭审理,单位未到庭;在庭审中,代理律师制作了10位申请人的入职时间、工资标准、欠薪数额的表格,提交给仲裁员;代理律师提出蔡传玉等人确有存在被拖欠工资、加班费的事实,且因此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从事实情况来看并结合当时劳动者的处境、心理预期,向单位递交的辞职报告其实质的确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请仲裁委予以综合考量。

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蔡传玉等提交的证据材料,裁决全部支持了蔡传玉等人的诉求。

讨薪难四大原因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力度,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观,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但农民工仍然是拖欠工资的最大受害群体。

黄乐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2年间,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办理了很多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约占案件总量的80%,群体讨薪是农民工维权的主要形式。

黄乐平总结义联办理的农民工欠薪案件,农民工讨薪难的主要原因无外乎四点,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层层垫资、层层转包,一旦任何一个环节资金链出现问题,农民工工资就首先被拖欠;二是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管理粗放,不规范用工是常态;三是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低下;四是农民工讨薪的维权成本高。

“进城务工农民工都是农村家庭的顶梁柱,而农民工工资是农村家庭维持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经济来源,每一个农民工的背后都是一个农村家庭。”黄乐平表示,正是考虑到这些,他和同事们一直坚持在法律援助一线,努力通过法律援助解农民工讨薪难题。

□ 《民生周刊》记者   严碧华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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