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周刊

微信
微博
微博|微信

扫一扫,用微信浏览

|客户端
时政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

国家卫健委回应取消“计划生育”:不宜立即全面删除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9-02-13 10:00:31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全国人大删去所有法律中各种有关‘计划生育’的内容”,国家卫健委答复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保留‘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等相关表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均根据宪法制定,不宜立即全面删除‘计划生育’内容。”(国家卫健委网站)

(责任编辑:罗芳菲)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民生网新闻热线:010-65363346  010-65363014        投稿邮箱:msweekly@sina.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3027        举报邮箱:msweekly@sina.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25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29    |    京ICP备10053091号-5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