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周刊

微信
微博
微博|微信

扫一扫,用微信浏览

|客户端
全国民生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民生新闻联播

广东佛山取消政借生计生审核 新增5类政借生

来源:南方网2019-04-18 11:29:49

借读生如何认定?修订后的借读政策有何新变化?日前,佛山市政府正式印发修订后的《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下称《办法》)。4月16日,佛山市教育局举行发布会进行解读。

简化审核证明材料取消政借生计生审核

今年政策性借读生(下称“政借生”)入学办法有哪些变化?据悉,今年佛山取消了原来政借生计划生育条件审核,即凡是符合政借生认定条件之一,在本市居住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认定为政借生。

“优化调整后,佛山市政借生认定条件从原来的16类调整为17类。同时,相应审核证明材料也进行了规范简化。”佛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说。

从修订的《办法》可以看到,今年佛山还简化了原来需要提供的华侨身份证明、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相关工作证明、人才引进证明等确认方式,不再需要市民提供证明材料,采用部门核查方式代替。

为确保政借生申请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相一致,更加体现公平性原则,在佛山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政借生,需同时提交在同一区内连续5年有效期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和在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

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属于借读生,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主要包括三类人群:一是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随迁子女;二是持有效证明的境外人员适龄子女(包含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籍适龄子女);三是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不符合政借生条件的,持佛山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可申请认定为普通借读生,通过办理积分申请入读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目前,佛山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57所,在校生人数约80万人,其中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随迁子女在校人数共42.5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人数的53%;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约30万人,占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在校人数的70%以上。

新增5类政借生购房未入户设置一年过渡期

2018年12月,佛山市政府出台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新市民入户、入学政策进行统筹调整优化,将原购房类政借生纳入积分服务体系。

为有效做好政策衔接工作,佛山市教育局牵头对之前佛山市制定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确保公共教育服务资源更加公平惠及全体新市民,完善佛山市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公平供给机制。

据佛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佛山市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今年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还是按照原来的政借生政策执行,在此日期之后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的,无论其建筑面积多少,都将一律按照积分入学。

除了取消在佛山市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政借生待遇并设置了一年过渡期外,佛山还取消了在佛山市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佛山市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以及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的政借生待遇。

此外,佛山还新增了5类政借生,分别是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重点产业引进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在本市居住或工作,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本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王雅铄 通讯员 林建娜)

(责任编辑:罗芳菲)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民生网新闻热线:010-65363346  010-65363014        投稿邮箱:msweekly@sina.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3027        举报邮箱:msweekly@sina.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25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29    |    京ICP备10053091号-5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