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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商管遭遇“举报门”,八年IPO之路再次路遇坎坷!

来源:人民名品2020-04-14 11:21:28

近些年,万达商管在IPO之路上忙得可谓风尘仆仆,怀揣A股上市的“梦想”苦苦经营了近8年光景。

曾经A股上市失败的万达商管,于2014年转战港股上市。然而,不到2年便退市申请回归A股,于2015年加入A股IPO的排队大潮中。

3月6日,根据证监会更新IPO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万达商管的申请状态变为“中止审查”。而与万达商管前后脚申请A股上市的富力地产,处于继续排队状态。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业)正是万达商管的前身,2018年3月份正式更名。2014年12月,万达商管在港上市,2016年完成私有化,此前一直在为回归A股做准备。

有媒体指出,此次万达商管IPO被中止或与近日一则闹的沸沸扬扬的举报有关。

涉嫌三宗罪的“举报门”

2月16日,署名为“中欧宋兴龙”的用户在微博发布了《实名举报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董高监涉嫌犯罪》的举报信。

在举报信中,“中欧宋兴龙”指出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三宗罪:

第一,被举报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万达投资公司的商业模式不仅涉嫌违法经营,且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被举报人违反了《首发办法》第十一条及第三十条的规定。具体有三点:一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大连万达公司及万达投资公司的经营模式涉嫌违法经营。二是万达投资公司及万达商管公司涉嫌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举报人财务,数额巨大。三是,万达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涉嫌构成抢劫罪。

第二,被举报人总裁兼董事及万达投资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齐界、被举报人副总裁兼董事及万达商管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王志彬涉嫌抢劫罪及巨额合同诈骗罪;被举报人执行总裁兼董事及北京万达商管公司法定代表人曲德君涉嫌巨额合同诈骗罪;目前国家扫黑除恶督导组正在调查中,大连万达公司的董监高违反了《首发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第三,万达商业未尽到如实披露义务,违法《首发办法》第四条规定。

3月12日,万达商管对此发表回复。万达商管在官方微信中发布声明称,自2017年以来,上海奥沙原法定代表人宋兴龙,在奥沙健身与松江万达的租赁合同纠纷败诉后,故意捏造事实,通过多种渠道在网上散布,企图索要巨额经济赔偿。针对宋兴龙多次恶意攻击,万达商管决定依法维护企业声誉,追究其法律责任。

声明中提到的“中欧宋兴龙”所谓的松江万达“打砸抢”事件,事实是上海奥沙长期拖欠松江万达租金而导致租赁合同解除,且拒绝腾退租赁房屋。双方的租赁合同纠纷已经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松江万达均胜诉,租赁合同因奥沙健身单方拖欠租金违约而被裁决解除。合同解除后一年时间,上海奥沙拒不归还租赁场地,松江万达依照合同收回了租赁场地,并对清退过程进行了录像。搬迁物品清单及搬迁影像,已于2017年交松江警方。

同时,针对各路媒体猜测推论的“IPO中止”事件,万达商管在声明中称“有媒体报道因宋兴龙举报而导致万达商管集团中止IPO一事,与事实不符,系媒体误读。”但并未对IPO中止原因给出解释。

或许这场举报只是由于双方难以平衡的利益纠纷所引发的恶意举报?也或许是长期以来,万达商管IPO之路走得如此艰难坎坷,媒体们的关联想象?

然而,3月13日,“中欧宋兴龙”曾向《证券日报》表示,会向律师沟通是否对万达商管所提到的巨额经济赔偿的问题进行诉讼,“我从来坚持的都是实际损失加上银行利息的赔偿诉求。如果有些货物还在,且无损坏前提下可以从总价中减去,我从来没说一个具体数字。”

同时,“中欧宋兴龙”还表示实名举报已得到了证监会的回复,“已收到材料”。并且自举报以来,他已收到了全国各地近2000份投诉,有些案例触目惊心,他将在整理好之后继续通过公开渠道去举报。

由此,根据目前的公布信息,或许可以这样理解:这场“举报门”的个中缘由更大程度是起源于两方利益纠纷,然而由于这种经济冲突所引发的深层次、大范围的事实曝光,也确会引起相关部门的调查和重视。这或许也是万达商管为何长期处于IPO“中止审查”的缘由。

8年坎坷IPO之路

早在证监会2019年2月15日发布的信息中,万达商管就已经处于“中止审查”状态。截止到2020年3月5日,一直处于这一状态中。

资料显示,发行人的申请受理后至通过发审会期间,发生八种情形时将中止审查。

中止审查 八种情形

一是发行人、或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

二是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因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

三是发行人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等中介机构签字人员因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

四是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

五是发行人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等中介机构签字人员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市场禁入、限制证券从业资格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

六是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需要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

七是发行人发行其他证券品种导致审核程序冲突。

八是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动要求中止审查,理由正当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有媒体向一位接近万达的业内人士了解到,万达商管的“中止审查”原因还不太清楚。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可能因为等待时间太长、数据过期,企业需要补财报;条件未达到,需要补充等原因导致“中止审查”。

但有一个事实确实不可置疑的,万达商管的IPO之路倾注了王健林太多的心血和财力。2015年,王健林就已判断出中国的楼市进入拐点,并表示在未来5年内万达商管去房地产化,转型为一家商业投资服务企业,类似于酒店管理公司,完全轻资产化。

由于,在港股上市的两年内,万达商管股价保险差强人意。巨大的估值差异让王健林再次回归A股,进行私有化调整。

为了这次顺利上市,王建立对上市方案做了私有化调整,也对万达商管做了新的战略规划——“去地产化”转型。万达商管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腾讯,并联合苏宁、京东、融创,利用互联网企业海量的线上流量和本身巨大线下商业资源,开展多方面合作,共同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中国“新消费”商业模式。并规划万达商管在1至2年内消化房地产业务,不再进行房地产开发,成为纯粹的商业管理运营企业,各方推动尽快上市。

然而,“被卖掉”万达商管始终“船大难掉头”。数据显示,自2015年至今,万达商管仍然难以彻底摆脱自身的地产属性,2015年、2016年万达的物业销售收入占总营收比例分别高达82%和78%,而租赁收入对营收的贡献却不到两成。据上海清算所披露的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万达商管其他业务收入占总营收的比重高达68.47%;而在公司的主营业务中,投资物业租赁收入占总营收比重为27.63%。

自万达商管被“卖掉”之后,王健林又先后卖掉了13座万达文旅城,以91%之股权为交易标的、438.44亿元为交易对价转让给富力地产。2020年,受疫情影响,万达影业遭受巨额损失。万达电影近日公告称,公司根据资金需要适时一次或分次通过公开或非公开方式申请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债务类融资工具。

2月26日,王健林家族以1190亿元的财富,位列《2020世茂深港国际中心·胡润全球富豪榜》第14位。而在2015年,王健林家族以2200亿名列第一。

万达商管历经8年、前后两次申请股IPO,或许便如业内人士所分析的,A股上市不仅能够为王健林带来业绩对赌,也能为万达带来新的融资和发展。届时,根据A股商管板块市盈率大多在15倍以上的情况,依据万达商管2019年的净利润,其的估值或将超过3000亿元,大幅超过腾讯、京东等入股时估值。

(来源:“人民名品”微信公众号,主编:马海涛,责任编辑:唐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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