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生网2020-04-24 14:23:11
2019年12月26日,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县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明确了自2020年1月1日起,桃源县所辖沅江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暂定10年)。
通告发布以来,6名男子置通告于不顾,在沅江非法捕鱼,被桃源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自今年2月份以来,桃源县浔阳街道迴峰村的罗某元、胡某、罗某文、邓某、浔阳街道菉萝坪村的刘某、何某等人在家中闲来无事,便打起了在沅江捕鱼换钱的主意,于是驾着渔船、带着电瓶分别来到沅江迴峰村河段、菉萝坪河段电鱼。周边群众发现后,向渔政管理站举报。渔政管理站接到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认为罗某元等6人非法捕鱼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并于2月18日、2月23日、3月12日先后将罗某元、胡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罗某文、邓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刘某、何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移交桃源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
(欧阳文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