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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元一支!微商对新冠疫苗下手了!还有什么是微商不敢卖的!

来源:人民名品2020-08-15 19:51:38

据了解,我国现有13家企业陆续开展新冠肺炎疫苗产能建设,其中9家企业已获批开展临床试验。就在近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了疫苗售卖信息,其中涉及两家公司的产品,每支价格近500元。

大家翘首企盼的新冠肺炎疫苗,微商竟然已经开卖了?目前两家公司都已经辟谣:相关产品还未正式上市。

一、朋友圈流传“新冠疫苗上市”,竟还明码标价

发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中的疫苗产品,涉及两家企业。其中一款,叫“克尔来福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通过扫描盒子上的条形码进行药品追溯,可以查到该疫苗的生产企业是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外包装批准文号显示待定。

另一款叫“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被一些人发在朋友圈中称“498一支,总共打3支,差不多年底能普及。”

经媒体调查发现,两家公司确实在做新冠疫苗的研发,由国药集团旗下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研发。就在7月末,国药集团董事长刘敬桢曾对外表示:疫苗已经进入最后一个阶段——三期临床试验,大概三个月左右就能完成临床试验,同时进入最后的审批阶段,年底前应该可以上市。

二、疫苗厂家澄清:尚未正式上市

对于目前出现的朋友圈售卖情况,两家公司均予以否认。

8月13日凌晨,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消息:“我们关注到,近期网上出现了关于新冠灭活疫苗可以‘订购’‘朋友圈兜售’‘支付保证金采购申请’等不实传闻,引发广泛关注。非常感谢大家对新冠灭活疫苗研发生产工作的关心。目前,我公司的新冠灭活疫苗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国际临床试验(III期),疫苗产品尚未正式上市。”

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两位工作人员,也对疫苗上市进行了否认:“还没有上市,现在在做三期,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投产。”

一位行业内部人士表示,目前疫苗的使用者一般是参加临床试验的志愿者及包括医护人员在内的特殊行业从业者,疫苗的接种有严格流程,朋友圈里的兜售完全不可信。

三、专家:正常疫苗上市程序复杂,无关人员提供和销售疫苗违法

必须要强调的是,朋友圈里微商兜售疫苗是一种违法行为。

2019年12月1日,我国的《疫苗管理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在中国境内上市的疫苗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申请疫苗注册,应当提供真实、充分、可靠的数据、资料和样品。疫苗生产活动,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一位参与了我国《疫苗管理法》起草的专家曾对媒体表示,正常情况下,一种疫苗从开始研发立项到上市,要经历比较长的过程,朋友圈里发的新冠疫苗外包装图片即使能够进行药品追溯,也不代表已经获准上市使用,“主要还要看,一个是药监局的正式获批上市的注册批文,另一个是中检院批签发的公示。”

四、张文宏建议:不要过于着急

日前,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表示:中国人不用太焦虑打新冠疫苗。“我们可以不要太过焦虑,再看一下,疫苗当中到底哪个最终有效。现在国内的防控模式、防控能力,在疫苗出来之前,是可以保障国内经济平稳有序发展的。”

五、严惩微商违法行为

自疫情以来,微商借疫情的名义,利用上下游渠道信息不对称、交通受限的情况进行坐地起价、非法售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3 月 17 日,南明区市场监管局对外通报 : 一微商销售缺乏“身份证”口罩,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产品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王某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涉案口罩 7350 个,没收违法所得 200 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 10.6万元。

6月19日,昆明市盘龙法院在盘龙区检察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口罩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被告人齐某在无口罩可供出售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诈骗被害人高某某人民币1万元。法庭当庭判决被告人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

针对微商无视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卫健委等部门更要坚持积极介入,严查到底,并通过已有案例的坚决查处,给其他微商或其他平台的商家提醒:有些领域是绝对不能伸手的,伸手必有代价!

(来源:“人民名品”微信公众号,主编:马海涛,责任编辑:唐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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