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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米脂:培育新型扶贫产业 释放光伏“阳光红利”

来源:民生网2020-11-11 17:06:52

2016年以来,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依托光照充足的天然优势,抓住国家支持光伏扶贫的政策机遇,精准发力,推动建成了16个2.595兆瓦的单村光伏电站和5个总装机23兆瓦的联村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实现了该县8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582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覆盖,已全部纳入国家补贴目录。

截止2020年9月底,共计结算电费收益5026万元,下达收益分配资金4674万元,解决了87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无收入或收入少的问题,增加了649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今年为缓解疫情期间贫困户不能外出务工导致收入减少的问题,设置公益岗位或者临时性公益岗位,解决了1909人就地就近就业,保障了收入稳定。光伏扶贫已成为米脂县脱贫攻坚的四大产业之一,光伏“阳光红利”将持续释放25年左右,将为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发挥巨大作用。

规划引领 科学布局

米脂县有充分的光照条件,最低保障发电1400小时,非常适合开展光伏扶贫项目。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必须最大限度利用土地和资金,考虑电站建成后并网接入便利、消纳及建成后电站的维护管理”要求,经米脂县政府安排该县发改局、扶贫办、农投公司前期赴外地充分调研论证,结合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际情况,本着“先行示范,分步实施,资源集约,提质高效”的原则,科学评估,合理布局,编制了该县“十三五”光伏扶贫规划和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等,有力地指导光伏扶贫产业有序发展。

多方筹措 保障资金

按照国家“各地根据财力肯能筹措资金建设,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资金”要求,在米脂县政府财政困难的情况下,通过整合各方资金共投入18821.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17666.7万元,苏陕扶贫资金1155万元),优先用于建设光伏扶贫电站,全力推进光伏扶贫项目落地。

部门协作 合力推进

光伏扶贫产业涉及土地、电力、环保等多方面工作,范围广,任务多,经米脂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发改局负责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米脂县扶贫办负责村级电站建设的摸底工作,并建立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国土局负责落实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用地,并及时出具项目用地意见;电力局优先保障电力接入;林业局、环保局负责相关程序审批;以及其他部门通力协作,简化审批程序,建立绿色通道,实现了多部门联动,为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合力推动光伏扶贫项目顺利进行。

完善制度 注重监管

为建立光伏扶贫长效机制,落实了“运维管理、收益结算、财务核算、收益分配、税务事项”五统一,由米脂县农业生态扶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专业技术顾问,成立运维团队,开展业务培训,进行日常运维管理、设备监护、电费收益、设备维修和国家电网财政补贴结算等管理工作,确保光伏扶贫项目高效运行,电费收益及时分配。米脂县农业农村部门已将21个电站资产确权到87个村集体,米脂县扶贫部门加强对农投公司运维监管,各街镇、87个贫困村收益分配指导、督查、预警提醒,按职责加强业务监管,保障了光伏扶贫电站正常运行和收益分配规范执行。

精准分配 助力脱贫

米脂县不断修订完善光伏扶贫收益办法,规范了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优先保障了无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等特殊贫困户受益,实现了贫困户就近就地通过从事公益岗位获得收益,通过参加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扶贫项目获得劳务费,拓宽了增收渠道,激发了内生动力,实现了稳定脱贫,防止了一光了之,杜绝了一分了之。

创新举措 接力“振兴”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在原有公益岗位建议清单基础上又及时设立“村级扶贫资产协理员”固定公益岗位,既增加了固定岗位及贫困户收入,又为逐步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蓄力。各村光伏收益分配过程种通过扶持无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等特殊贫困户支出、村级公益岗位设置支出、村级小型公益事业支出,还确有结余的留存壮大集体经济,并要求必须累积到10万元以上才能集体决议动用。光伏扶贫收益成为该县大部分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王园园)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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