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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步步惊心”,治理市场刻不容缓!

来源:人民名品2021-01-13 15:18:07

当下,老年代步车越来越受到老年消费者的欢迎。由于成本低,且成功捕捉了老年群体及农村下沉市场的需求,老年代步车在现实中快速普及。然而,一些销售火爆的老年代步车越来越像机动车,但在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却游离于机动车监管之外,导致老年代步车频频发生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甚至造成严重事故。

一、老年代步车“步步惊心”事故频发

2020年11月8日,陕西省汉中市发生一起老年代步车车失控坠崖事故。据了解,驾车人田某与妻子李某两人驾驶四轮汽油“老年代步车”去汉中市牟家坝镇打米,行驶至上坡路段时车辆失去控制,径直冲入16.3米的崖下河滩内,夫妻二人在河里浸泡了2个多小时后被当地群众发现并报警。事故造成两人多处骨折。

处理此次事故的何警官表示,本次事故失控的老年代步车经检测实则为燃油车,车辆无牌照,驾驶人无驾驶证,车辆也未购买保险。

2020年10月,北京一名60多岁的男子因为无证醉驾老年代步车导致追尾,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62岁的张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牌照老年代步车于北京市发生追尾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涉事老年代步车经检测是以蓄电池为动力的四轮车辆,属机动车。公诉机关表示,张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

2019年6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名65岁老人驾驶老年代步车撞倒11名行人,其中6人为学生。所幸伤者无生命危险。据悉,肇事老年代步车乃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肇事驾驶员起步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撞向人群。

二、整治老年代步车乱象刻不容缓

近段时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行动,打击本市生产、销售未经国家许可的非法电动三轮机动车、四轮机动车违法行为(俗称“老年代步车”)。

2020年12月以来,查扣非法电动三轮机动车、四轮机动车160辆。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北京市场监管局在行动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采取日常执法、明察暗访,线上线下同时进行,以及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执法等方式,重拳出击,打击生产、销售非法电动三轮机动车、四轮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早在2018年底,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发文,明确对低速电动车“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严禁各地增加低速电动车产能。但是许多地方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专家指出,老年代步车与机动车、电动车界限不明,许多省市的市场监管局人手不足,难以同北京一样明察暗访,找到不合规范的老年代步车生产厂家。

三、明确老年代步车生产标准极为重要

中国汽车协会顾问杜芳慈表示,对于老年代步车不应“一刀切”,要考虑到部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他建议,首先要通过分析道路使用者,来进行科学合理的道路要素分配;其次相关部门要明确提供车辆的生产标准;第三要规范使用者的购买行为,比如凭身份证购买,让老年代步车真正服务到有需求、有驾驶能力的老年人。

老年消费者应有交通意识

专家指出,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商,并且按照各地的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消费者即使购买了合规老年代步车,也应遵守交通规则,低速慢行,不可在道路上随意行驶。

(来源:“人民名品”微信公众号,编委/执行副总编辑:马海涛,主编/编审:郭梁、赵慧,编辑:唐晓彤、魏良炜,责任编辑:梁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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