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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理论渊源、逻辑意蕴和当代价值

来源:《经济与管理研究》2021-01-18 14:42:43

贫困是存在于人类历史发展各阶段中的一个古老的社会现象。在非工业化的传统经济模式下,受生产方式和生产力落后的制约,普遍贫困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常态;但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工业化的发展、社会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贫困问题不仅没有根本消除,反而演化成了具有更强差异性和复杂性的世界性难题。在现代社会,贫困折射出的更多是人与人之间以及区域间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现实问题,消除或减轻贫困不仅是各国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实现人们追求幸福生活基本权利的必由之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便秉承着马克思主义政党薪火相传的宗旨,在共产主义理想的指引下,将带领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国家长远发展战略需要以及脱贫攻坚任务的现实进展,提出了一系列精准化、专业化和多元化的贫困治理思路和论述,形成了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理论,丰富了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也为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前瞻性规划和精准性指导。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对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贫困治理理论体系,并以理论指导贫困治理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

学术界已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在这一理论产生的缘起、核心要义、价值贡献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后续研究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但总体来看,研究仍存在明显局限和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基础缺乏全面梳理,现有研究或仅阐述马克思主义贫困治理思想的奠基作用,或仅强调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观点对实践的推动作用,尚没有形成对理论基础的系统性考察;二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丰富内涵停留在概念阐释的初步阶段,未能对不同层面思想内容蕴含的深刻逻辑进行剖析;三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实践价值现实效果分析明显不足。正是这些缺憾为本文提供了充足的研究空间。本文在吸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致力于取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理论渊源、内涵逻辑及实践价值研究上的新突破。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理论与实践渊源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有着深厚的理论根基与思想渊源,既包括对中华传统文化中反贫困思想的弘扬和吸收,也包括对马克思主义消除贫困思想的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继承和发展,充分体现其是在现实与历史的双向互动、有机统一中得以形成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反贫困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孕育之根

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形成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优秀传统文化不仅记载着整个民族的奋斗历程和精神追求,更成为烙印深刻、代代相传的文化基因,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其中,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反贫困思想及其蕴含的扶贫济困的价值理念,为中国特色贫困治理理论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土壤,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得以孕育、萌生的扎实根基。

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和思想家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反贫困的概念,但在他们的施政理念和著作论述中对反贫困的重要性、贫困产生的原因和消除贫困的政策方法等都有着丰富而深刻的阐释。中国古代自周朝开始强调“修德”“敬德”的重要性,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统治者要对民众施行德政,要“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怀保小民,惠鲜鳏寡”,体现出封建社会最初在道德层面的反贫困意识。同时,反贫困也是“民本”“仁爱”思想的内在要求,统治者以民为本,就要勤政爱民。从治国方略来看,“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百姓的富裕贫穷关系着国家安定;而从道德礼义来看,“礼”对于营造谦卑有序的社会环境以帮扶贫困者,以及提振贫困者内在心气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礼记》中明确指出,“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矜,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瘖、聋、跛、躃、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这些关怀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需求并帮助其自食其力的做法,本质上就是扶贫济困的价值理念。

溯及贫困产生的原因,一如《论语》有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中庸》也讲“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上不怨天,下不尤人”,此为天命论,将贫困之因归结于抽象的天命注定;《诗经》云,“浩浩昊天,不骏其德。降丧饥馑,斩伐四国。天疾威,弗虑弗图”,则为灾害论,指因自然灾害的极大破坏性造成的损失使人们陷于贫困;再如孟子曾指出,“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

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途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则是人为论,强调统治者失当的政策部署或不负责任等人为过失也是造成百姓贫困的重要原因。由此,行之有效的反贫困政策必然是统治者化解百姓贫困、维护统治秩序的必要工具,其中儒家思想的一系列主张最为系统,既要将“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作为仁德君主的至高追求,也应鼓励宗法家族及社会发挥“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互助责任,与此同时,精神反贫困更不容忽视,即“贫而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人们不能在精神上甘于贫困,要修养品格,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二)马克思主义消除贫困思想的传承接续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发展之基

马克思主义是在无产阶级革命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以维护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使他们从剥削的资本主义制度解放出来并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价值目标。关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生存生活状态,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则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课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对贫困问题做出过深刻阐释,这些消除贫困的思想既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领导全国人民摆脱贫困、改善民生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理论基石。

马克思、恩格斯率先关注到早期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的赤贫状况并充满同情,他们通过对社会实践的探索和总结,揭示出导致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身陷贫困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资料私有制。资本家通过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无偿压榨工人的剩余价值以使自己获得高额利润,“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资本主义财富积累的一般规律使社会贫富的两极分化成为必然。同时,资本主义社会无法摆脱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也加剧和恶化了无产阶级的贫困状况,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出现“每一次都给工人带来极度的贫困,激起普遍的革命热情,给整个现存制度造成极大的危害”,其实质则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集中体现。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和恩格斯革命性地从制度层面指明了消除无产阶级贫困的根本出路,“工人阶级处境悲惨的原因不应当到这些小的弊病中去寻找,而应当到资本主义制度本身中去寻找”,即改变不合理的生产关系,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列宁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导师,则在探索俄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拓展了消除贫困的内涵和思路,通过无偿地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由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转向团结广大农民的新经济政策、建立工农联盟以及广泛开展的农民改造教育等,不仅改善了新建的苏维埃政权面临的全国性饥荒和贫困问题,也对马克思主义的消除贫困思想做出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创新。

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贫困治理思想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在推进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新中国并进行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贫困治理思想体系,其中包括制度建设消除贫困思想、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思想、“三个代表”思想,以及以人为本扶贫开发思想。这些内涵深邃又一脉相承的贫困治理思想共同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创新发展的坚实基础。

(三)习近平带领人民群众摆脱贫困的丰富实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重要实践之源

实践是思想之源。习近平有着丰富的地方工作经历,无论是在知青岁月特殊历练的探索积淀,还是在河北、福建、浙江、上海等地工作期间带领人民群众改变贫困面貌、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具体举措,以及他成为党的总书记后到全国各贫困地区的考察调研,都对贫困治理观的形成产生了深刻而独到的认识,并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不竭动力源泉。

习近平在长期的地方工作期间,立足实际,深入探访百姓疾苦,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他深入贫困地区,带领贫困地区的人民,以“弱鸟先飞”的赶超观念,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大农业脱贫致富;通过发展教育激发内生动力,摆脱“精神贫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坚决保障扶贫脱贫工作顺利开展,由此创造出的摆脱贫困的“宁德模式”为全国扶贫脱贫工作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典范。他还针对一些地方在经济快速发展中逐渐突出的社会阶层分化、资源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提出以“平安”“法治”“绿色”为核心内容的民生总布局,致力于补齐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教育、就业、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发展不完善等民生短板,使得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他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成为绿色发展的新发展理念的基石。

党的十八大以后,成为总书记的习近平更加重视全国范围内的贫困治理,多次到基层考察调研,深入贫困地区访贫问苦,几乎走遍了贫困地区,获得了大量贫困治理的第一手材料,准确地把握了贫困发生的基本规律及特征,并做出系统性的战略部署,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内涵体系,也深化了贫困治理理论与实践交促互补的辩证关系。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多维内涵及逻辑蕴蓄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消除贫困思想的时代创新,也是中国特色贫困治理在新时代背景下的集中表达。它立足于中国贫困治理的现实情境形成了内涵丰富且层次鲜明的内容体系,主要包括贫困治理的价值诉求、目标导向、根本保障和路径方法,涉及本体论、目标论和方法论三个维度,充分体现出对贫困治理问题“立治有体,施治有序”的基本原则。

一是贫困治理的价值诉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蕴含的价值诉求来自基于真实世界的实践经验而产生的问题意识,即贫困治理是什么以及关乎谁的问题。在问题意识的先导驱动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领导集体从根本上厘清并阐明了贫困与社会主义以及共同富裕的关系。习近平在长期的地方工作中始终高度重视贫困治理工作,并多次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明确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可见,治理贫困、消除贫困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民生领域的现实写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历史传承和应有之义,其终极价值旨归在于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是贫困治理的目标导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导向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内在统一,即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为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为切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中央针对绝对贫困人口基数庞大、农村贫困集中连片等现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标准要求,“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这些目标规划为“十三五”时期贫困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宏观指引,并以此为依据设定出了“两不愁、三保障”等衡量扶贫脱贫工作成效的具体指标。

三是贫困治理的根本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已经昭示,党的领导和紧紧依靠人民是一切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法宝,也是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能够得以充分发挥的关键动力。因此,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精神内核,也是现阶段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以及进入后小康时代进行更深层次的相对贫困治理的根本保障。为此,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强调在贫困治理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在提高党总揽全局能力的同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基层扶贫脱贫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人民群众既是贫困治理的客观对象,更是推动贫困治理的主体力量,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融入党领导贫困治理的全过程,确保扶贫政策的人民指向性并激发人民群众摆脱贫困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双向互动中不断提高治理能力,逐步向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蓝图愿景迈进。

四是贫困治理的路径方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有科学、系统指导中国扶贫脱贫工作的方法体系。其中,精准扶贫既是政策工具与核心方略,又是扶贫脱贫的完整观念体系,其主要内容就是针对贫困的差异性特征,做到“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解决“四个问题”,避免大水漫灌式帮扶出现的供给与需求的不匹配问题,使有限的治理资源发挥最大扶贫脱贫效用,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精神扶贫是创新特色所在,救济“输血”式的扶贫只能改善贫困者的客观物质条件,“授人以渔”的造血式扶贫才能激发贫困者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从意识、思路和能力上主动摆脱贫困。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扶贫先扶智、扶贫先扶志,将发展贫困地区的教育作为根本之策,并做好贫困治理中的群众思想工作和帮扶方式的创新,只有精神扶贫使贫困群众的内在主体活力得以激发,才能取得长效的可持续的脱贫成效,这也是2020年消除了绝对贫困后继续深化贫困治理的主要内容。协同扶贫是在大扶贫格局部署基础上的实质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贫困治理在政府主导下,要为引导、调动市场和社会各方力量协同参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让丰富的市场资源向贫困地区涌流,通过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大扶贫模式,为聚焦精准的贫困治理提供强大合力,有效化解新常态下经济增长对扶贫脱贫带动能力减弱的困境。廉洁扶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在组织队伍建设层面的内在要求,在省、市、县、乡、村五级责任制体制下对扶贫物资进行阳光化管理,对治理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和考核,建立严格的监督问责和惩处机制,防止贫困治理中的弄虚作假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严守贫困治理工作的红线和底线。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的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贫困治理一定要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在致力于回应新时代中国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过程中,深刻渗透着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思维方式,因此具有深沉的历史厚重感、明确的现实导向性和严谨的逻辑思维性,见图1。

图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内在逻辑

从辩证发展观审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内涵体系的形成与丰富具有鲜明的历史逻辑,有着扎实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渊源和中国特色贫困治理实践基础,是历史与现实的耦合、继承与创新的统一。一方面,其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的终极追求以及贯穿中国特色贫困治理理论的“坚持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等宗旨依归,在价值诉求和目标导向上体现出高度的历史传承性和统一性;另一方面,基于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历史阶段凸显出的新问题、新要求,其在具体内涵上注重对理念思路、路径方法的创新发展,从而为贫困治理的新任务提供科学指南,这种因时而变的思想导向促进了现实对历史的递进和开拓。

从人民主体观审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多维内涵蕴含着深刻的现实逻辑。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理念,坚持贫困治理为了人民,贫困治理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在外力帮扶中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并进行资源整合,在内因驱动上以精神扶贫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摆脱贫困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内外因协同推动使扶贫脱贫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的检验。归根结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贫困治理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取得最终胜利,而消除贫困的直接受益对象也是人民群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在主体实践和主体实现两个层面均遵循着人民主体性的现实逻辑。

从普遍联系观审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多维内涵体现着清晰的整体逻辑。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因此在思考和解决问题时尊重联系的普遍规律,用整体性、系统性的思维指导实践。总体来看,贫困治理观的多维内涵彼此联系、互为补充又层层递进,在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观的渗透下形成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其中,问题意识与目标导向相呼应,二者又共同倒逼与其相适应的策略方法,而不同策略方法的部属和选择也兼顾联系的内在要求,以达到协同联动、整体推进的扶贫脱贫治理效果;全局与部分相辅相成,既立足整体,统筹全局的最优目标,又深入把握整体各要素之间关系和矛盾,针对贫困的区域性分布和致贫原因的特殊性精准施策,并辅之以强有力的内外部物质、精神和组织保障,由点及面,推动贫困治理全局工作稳步发展。

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当代价值

时代是思想之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贫困治理的主要矛盾也由解决温饱问题转变为巩固温饱成果、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就是顺应贫困治理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情况,针对新的阶段性特征而丰富和发展起来的,其思想内容系统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开展什么样的贫困治理、怎样进行贫困治理”的重大时代课题,具有重要的当代价值而且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首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继承并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贫困治理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消除贫困思想的基础上,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和方法,分析中国现阶段的贫困问题特征及深层次联系,从而提出了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贫困治理思路和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贫困治理实践相结合的新产物;同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在目标定位和路径方法上赋予了中国特色贫困治理理论新的时代内涵,是中国特色贫困治理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使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等理论特质和战略要求在贫困治理领域得以彰显,也将由精准扶贫等贫困治理的新理念、新方法衍生的精准思维引入治国理政层面,丰富和拓展了治国理政的思想内容和工具选择。

其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科学的行动指南。在中国的扶贫脱贫工作进入加速并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为消除绝对贫困、解决复杂多元的贫困问题提供了一整套科学的理论方法和路径遵循,其最突出的时代性价值便在于从理论向实践的回归。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指引下,中国贫困治理工作的力度、深度和精准度都达到了新水平,现阶段扶贫脱贫取得了显著的整体性社会效果。2012—2019年,全国每年有超过1000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6%(如图2),在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将有累计超过1亿人口摆脱贫困。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过程中,针对精准扶贫、精神扶贫、帮扶模式等进行了因地制宣的创新,涌现出许多典型的、可操作性强的成功案例,在满足贫困治理基本需求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公平与可持续发展。实践的检验进一步验证和显示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指导中国特色贫困治理实践中具备的理论自信。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相对贫困问题这一贫困治理领域新矛盾的应对更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的基础性逻辑支撑。

图2 2012—2018年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变化

数据来源:2012—2019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

最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为国际社会的贫困治理贡献了可借鉴的中国方案,具有突出的国际价值。消除贫困始终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和美好愿望,中国已成为全世界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肯定,许多发展中国家纷纷试图从中国的成功实践中汲取有益经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贫困治理观根植于国内外贫困治理经典思想,形成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贫困治理的实践探索,检验于新时代全面小康的决胜战场,深刻揭示了贫困发生的根源性问题,特别是社会制度层面因素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综合、精准、高效、长效相结合的贫困治理新思路,为其他国家特别是贫困人口规模大、致贫原因复杂、治贫难度大的发展中国家开展贫困治理工作,提供了宝贵的中国经验,对共建一个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唐任伍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孟 娜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楚翘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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