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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蒋秋桃: 尘肺病防治难在保障机制不完善

来源:民生周刊2015-03-14 10:57:18 全国人大 肺病 机制

摘要: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之一,发病率高居职业病之首。

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之一,发病率高居职业病之首。

根据卫生部门统计的数据,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2万余例,其中尘肺病65.3万例。近年来,每年报告新发病例2万多例,2013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23152例,尘肺病报告病例数占2013年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87.72%。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我国的职业病统计数据是通过职业健康监护获得的,而大量的职业危害因素集中且问题严重的中小企业和乡镇、私营、个体企业职工并不在健康监护范围之内。

有关专家估计,目前尘肺病实际患病人数应已超过100万例,而有民间组织估算,目前中国累计尘肺患者达600万之多。

全国人大代表蒋秋桃在调研中发现,由于农民工外出务工,多通过亲戚、朋友、同乡转介的途径,往往集中在同一地区或同一厂矿就业,进而形成区域性的群体尘肺病患者,出现了“尘肺病家庭”、“尘肺病村”、“尘肺病乡”。如安化县清塘镇的石板村,全村尘肺病患者达到了250人。

“目前,尘肺病是一种进行性不可逆职业病,患者病情会不断加重,无法治愈。”蒋秋桃表示,尘肺病发展到二、三期,病死率很高,如不及时救治,将很可能出现群体性死亡事件,导致群众恐慌。

由于患者发病年龄多在30-50岁之间,他们都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患病后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陷入绝境,债台高筑,子女辍学。有的父子兄弟都患尘肺病,家庭基本处于崩溃边缘。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患者的诊疗、康复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时患者还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事实上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尘肺患者难以出具劳动关系证明,更难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即使获得法院判决也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在医疗保险方面,大部分涉尘企业属乡镇小企业,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工人患尘肺病后不能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得到医疗救助。而且,尘肺病也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内。

蒋秋桃认为,首先需完善救治保障机制。“尽快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将尘肺病等职业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畴,鼓励涉尘危害的企业的职工参加大病统筹,强制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构建一个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和工伤保险三位一体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的综合医疗保障体系。”

其次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护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对拒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给予有力打击,坚决关停职业病高发的企业。搞好企业各项建设中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工作落到实处。

此外,还需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强制推行工伤保险。“人社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在岗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专项整治。”蒋秋桃认为,需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在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要强制推行工伤保险,对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予以职业病危害公开警示,必要时勒责令停业停产整顿直至符合有关要求。(本刊记者 严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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