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生周刊2021-03-07 10:49:44
“在上幼儿园之前,孩子无人照看。对城市里的上班族而言,养育孩子的压力过大。”接受本刊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善竑说。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善竑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今后五年是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关键期,”杨善竑说,当务之急要加快提升婴幼儿服务水平,确保婴幼儿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指导意见》出台以来,各地陆续出台了实施意见或落实方案。刚刚过去的2020年,各地也建成一些试点市县的婴幼儿照护机构。
“与满足社会初步需求的目标还相差甚远,且公办普惠的占比不高。”在杨善竑看来,要加快建设婴幼儿照护机构,必须要进一步明确具体规划,包括人口规模、年度计划、布局情况等。
不同于幼儿园和早教中心,婴幼儿照护机构是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杨善竑建议,对已开展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要进行评估认定,从而确保规范发展,“对于已投入使用的机构,除了要对其规模条件、人员配备、安全保障等进行严格监管外,还要定期开展达标评估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对办构不合格的,没有专业人员的,或者出现安全问题的,要进行问责与整改。”
此外,杨善竑认为,虽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但是要控制在合理的数量范围内。
“婴幼儿照护发展要在公益普惠上加大投入保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她提醒说,要吸取早期学前教育发展的弊端和教训,防止民办力量举办过多,导致高收费、难监管的局面。
(记者 郑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