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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郑功成:共享机制要有法制保障

来源:民生周刊2021-04-28 15:03:26

我们今天的主题“法治保障民生”非常有意义,因为民生保障不仅需要解决现实问题,同等重要的还要为城乡居民提供稳定的预期、安全的预期,预期的稳定必然是法治化的,没有法治化的制度保证是不可能有稳定的预期。

居民收入在不断增长,福利在不断增长,但是没有普遍性。这里面主要的问题还是民生改善得不多,保障得不够。

借此机会我讲三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共享理念的提出,我觉得是五中全会有关“十三五”规划里面民生是巨大的亮点。第二个,共享要建成社会保障体系,法律的社会保障是强制性共享,慈善公益事业是资源型的共享,只有两大体系建立起来,所谓的共享才可能变成现实。第三个,不管是共享还是民生,都需要法治保障。社会保障步入法治的轨道是当务之急,我就想讲这么三个观点。

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共享发展理念,并提出牢固树立和建设,在提出理念的同时,要注意到“十三五”规划建议里面强调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普遍提高,这个话的提出应该表明“十三五”的民生目标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社会增长目标,将是更具综合意义的生活质量指标,强调的是全民普遍提高,这是共享发展理念提出的问题。

我们过去更多谈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实际是以生活水平作为唯一指标,生活水平不见得代表生活质量。我们说社会保障就发现我们的老年人,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老人退休金很高,但是伴随着年龄的增长,伴随着身体自理能力的下降,由于养老服务跟不上,有钱,但是生活质量也是下降的,这在我们国家并不罕见。

所以建议稿提出的生活质量的普遍提高,这又是一个民生指标的升华,我们不是单纯地追求收入增长,更不是以平均数来掩盖生活差距,我们强调生活质量,强调普遍提高,这是我们民生目标的一个升华。这是我想讲的第一个观点,学习五中全会的精神,共享生活质量普遍提高这个逻辑是很清晰的。

第二,共享也好,民生也好,建设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共享国家发展成果,需要机制,需要制度,什么机制?公认的还是社会保障制度,我们现在讲社会保障制度是强制性的,法定的社会保障是包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社会福利事业,它们属于强制性的共享机制。社会保险是强迫雇主、强迫资方为劳方的养老医疗问题分担成本,这是共享。社会救助,我们是强制性地要求政府要拿出公共财政资源来援助弱势群体,这是强制性的。慈善事业是鼓励大家把自己的所得拿出来与大家共享,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这是两大共享机制,一个是强制性的一个是非强制性的。如果没有两大共享机制,共享就是一句空话,就不可能成为现实。所以共享的理念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成,所以如何加快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十三五”期间的一个重大的任务、一个重大的使命。

我国的社会保障改革已经进行了30多年,成就很大,但是由于它涉及到全面深刻的制度变革,我们的改革离成功还有相当的距离,留下来的继续深化改革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艰难。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制度,应该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救助制度的体系框架已经确立了,我们有建立相关保障,教育帮扶,有就业救助、医疗救助等等那么多的救助制度,但是一些人还是很难享受到,不幸事件依然在发生,我们的救助制度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底线的网有没有织牢,部门之间的协调有没有做好。

所以这个制度要完善,过去来讲我们是差钱,现在来讲是差体系体制、创新机制,这个改革比过去更加艰难。

共享社会保障制度与我们现行的保障制度还存在差距,所以“十三五”是给了我们加快建立健全共享制度保障制度的宝贵时间。

第三,回应一下今天的主题,不管是共享机制还是民生保障,都一定要有法治。因为共享也好,民生也好,恐怕这个稳定的安全预期,甚至比解决现实的困难还更加重要。

我1998年到香港去访问,到九龙塘去看了一下居民的生活,他们生活在笼子里面,基本是三层的笼子,门上挂了一把锁,白天就出去了,晚上回来睡觉,那时候有2.8万人住在那里。我说你们香港政府那么多财政,拔一根牛毛不就搞好了。他说不能这么搞,这么搞是不公平的,对香港的老居民是不公平的,你刚来香港,就给你好房子住,如果新移民来了,马上给你解决房子,那控制的人口就不是600万,而是3000万、4000千万。为什么现在解决了呢?因为老居民的情况也解决了。

我到一个笼居里面,一个女同志是广东过去的,她看到我,号啕大哭。她说我们到香港的移民没有地位,不像郎朗这样的钢琴家,是有地位的,有好地方住。什么叫人类的预期?人类的预期是有希望,不会不安,不会焦虑,扛一扛就过去了。这要有法治保障,没有法治,就不会有稳定预期。

我在人民日报上发过不少文章,我们的养老制度没有问题,老百姓不用担心养老金,但是我们就是有人担心。为什么老百姓还在担忧,是因为这不是法治化的,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就会令人担惊受怕。

2013年国务院颁布加快养老服务业的文件,这个文件一发布,所有的网站都是四个字,“以房养老”,这四个字。我们每个人都有印象,那个还惊动了很高层的领导。为什么那么一份很好的文件却变成了“以房养老”?主要是因为制度没有体系,没有成熟的法律来给我们撑腰。所以大家任何时候都不放心。

社会保障制度,按国际的经验来讲,一定是立法先行,我们现在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一个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我记得有委员早就开始建议,但到现在还没有眉目。国家立法机关也在社会保障立法方面进一步重视,我们最近在审议的慈善法就是很好的做法,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所以我们必须在法治化轨道上,才能解决全体人民的后顾之忧,并且保证他的福祉有更好的增长,这一点就是我们共享理念的体现,也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本刊记者崔靖芳根据第三届中国民生发展论坛录音整理)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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