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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启动

来源:民生周刊2021-06-08 09:44:44

结婚是人生大事,但对不少“漂族”来说,领结婚证却着实是件麻烦事。

按照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要求,我国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但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这个要求对常年在外的群体而言,存在诸多不便。”李延亮是个北漂,他告诉《民生周刊》记者,人口流动已成为常态,但婚姻登记制度却没有与时俱进,“流动群体返乡办理婚姻登记,会产生较大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状态。值得注意的是,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总量的70%以上。这些人员多为外出打工就业、求学参军人员,适婚人员占较大比重。

为了解决这个社会关注的重要民生事项,近日,民政部宣布,国务院同意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简而言之,在试点地区,婚姻登记可在居住地办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性别与家庭社会学研究室主任马春华说:“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是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满足群众迫切需求为导向,正逢所需,正当其时。”

别让幸福遇麻烦

李延亮说,3月份,他和未婚妻因为去谁家办理婚姻登记的事吵了一架,“还好最后和平解决了,差一点没能结成婚。”

因为办理婚姻登记必须要到双方户籍地的其中一方办理,李延亮的老家在东北齐齐哈尔,他未婚妻的老家在安徽黄山,去谁的家乡办理?如何请假?请几天假?这些问题成了摆在李延亮和未婚妻之间的一道难题。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婚姻登记机关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1000万对左右,办理离婚登记近400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对左右,直接服务群众近4000万人次。

而在4000万有婚姻登记需求的群体中,其中相当一部分和李延亮一样,需要专门回乡办手续。

李延亮说,他和未婚妻曾想过以后补办结婚证,“但越想越不是滋味,如果不办,会是很大的遗憾。”

最终,李延亮说服未婚妻,二人请了一周的假回东北办了手续。

随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李延亮说,虽然自己没赶上政策调整,但是,“应该为政府点赞”。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贞德举例,比如,男方的户籍在甘肃,女方的户籍在青海,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广州工作生活。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他们只能回甘肃或青海进行婚姻登记。但按照试点要求,广东省是试点省份之一,因此,他们既可以选择回到甘肃或青海进行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广州市进行婚姻登记。

那么,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过程中,婚姻当事人应当配合做好哪些工作?注意哪些事项?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介绍,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不能让其他人代劳。

此外,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同时也为婚姻登记机关提前核实当事人信息,避免当事人来回奔走,试点地区大都开通了网上预约系统,王金华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

全国跨省通办指日可待

婚姻登记是确立或解除公民婚姻关系的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民生事项。

那么,当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难点有哪些?什么时间能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王金华指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充满风险和挑战,有许多难点工作亟待通过试点加以解决。

具体来看,一是当事人个人信息核验,这需要有完备的信息系统、完善的婚姻数据和智能化技术设备配备。二是部门间信息共享,要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及时有效地共享相关政务信息。三是登记业务流程再造,根据跨省通办要求及服务人群结构变化、特点等对业务流程再改造、再完善。四是省际之间的配合联动,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各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要相互支持配合,一起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暖心贴心的服务。

此外,婚姻登记还需要通过试点在如何实现以“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如何适应服务人群结构变化、如何合理有效测算和配置服务资源、如何有效满足群众服务需求等方面不断探索路径、总结经验。

据了解,国务院批准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目的,是发挥试点地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为全国范围内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积累实践经验,为改革完善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探索可行路径。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是我们的目标,待条件成熟后,民政部将及时推动此项工作。”王金华说。

□ 《民生周刊》记者   郭鹏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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