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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谈民生丨建好安置房这一政府良心工程

来源:民生周刊2021-07-06 10:10:21

安置房建设是推进城市建设改造的基本民生工程,也是保障群众对美好生活新向往的民心工程,房子质量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体现着政府良心。

2017年以来,山东沂水县委、县政府紧抓全省中等城市培育试点机遇,顺应群众对高品质城市生活的需求,大力实施“以河为轴、两城同建”战略,2019年以来,累计拆迁片区40多个、1万余户,征收土地1.1万余亩,为前10年的总和。在“两城同建”过程中,被拆迁群众大力支持、积极拥护,为城市建设改造作出了巨大贡献。

沂水县委、县政府树立充分回馈群众的理念,坚持民生优先,旗帜鲜明地提出“还建房质量绝对不能低于开发商品房质量”的口号,作为一条刚性要求,贯穿安置房建设全过程、各环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位打造,让拆迁群众“安居”更“乐居”。

让群众吃下“定心丸”

把尊重群众意愿作为首要前提,坚持“政府主导推进、群众全程参与”原则,在每个被拆迁村成立群众工作委员会,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保障群众对安置区规划位置、建设标准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把最好的位置留给百姓,实现“三心”。

一是位置“合心”。按照集中、便利的原则,坚持原地安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拆迁安置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保障群众充分的选择权,安置房选址由群众决定,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群众选好址、政府负责建”。

二是户型“称心”。充分征求被拆迁群众对安置房户型、面积、结构等方面的建议,综合考虑群众年龄结构、居住实际、需求特点、收入水平等方面的差异,科学设计多套安置户型,让群众有更多选择,确保人人都能挑选到称心如意的房子。

三是配套“舒心”。坚持配套设施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完善道路交通、教育医疗、便民服务、商业娱乐以及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做到“安置房建设到哪里,基本公共服务就延伸覆盖到哪里”;聘请专业物业公司管理运营安置小区,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真正让广大回迁群众住得暖心、过得舒心,开启安居乐业的幸福新生活。

打造优质安居工程

为保证“还建房质量绝对不能低于开发商品房质量”的落实,发扬“工匠精神”,建立闭环机制,打造“施工—监理—业主”三级管控体系,确保建成群众放心、满意的良心工程。

选好建设主体。实行3种模式,用最放心的人干最放心的事情,坚决把好安置房建设“最初一公里”。一是采用开发商垫资代建、政府回购模式,聘请天元集团、中铁十四局等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的专业公司来建设安置房,加强施工过程管控,坚决杜绝违规发包。二是由县城投公司、城建开发公司等国有企业承建,遴选最有实力、经验丰富的施工团队,全力打造品质新居。三是实行EPC模式,在总共18处安置区建设中,选择8处安置区进行打包,将建设任务总承包给天元集团,按照进度分批拨款,确保其保质保量推进。

筑牢“防火墙”。实行安置房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每一个建设环节都规范、透明。一是压实监理责任。遴选第三方监理团队,对工程质量实施专业监管,实现建设质量标准的严格把控。二是发动群众参与。各拆迁村成立由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村民监督委员会,让群众全过程参与监督安置房建设的各环节,有问题及时反映,问题不销号不罢休。三是明确部门责任。出台《沂水县安置房建设标准》,明确安置房设计、建设、用材、配套等方面的规范要求,由住建部门严格按文件规定实施监管,确保每一项施工流程都有遵循、有标准。成立原材料采购小组,纪委、财政等部门对涉及的所有建筑材料进行先期考察,确认质量合格后,再由建设主体进行采购,确保绿色、环保、安全。

织密“监督网”。定期组织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群众近距离感受项目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回应群众对房屋质量的期待,提升信任感和满意度。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职能,定期深入建设现场开展视察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建设主体时刻绷紧“质量弦”,确保项目高质量建设推进。

确保群众按时回迁

对所有被拆迁群众,县委、县政府作出“确保三年回迁”的庄严承诺。对每个安置区,聚焦“三年回迁”目标,列出时间表,压实责任、凝聚合力,严督实考、狠抓落实,确保工程如期竣工、群众按期回迁。

县级领导“挂帅出征”。县委、县政府将安置区建设工作列为全县“125”工程20件民生实事之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安置区建设部署会、推进会、现场会,推动工程建设提速提质;安置区建设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总包扶,县领导分别担任18个安置区项目部指挥,率先垂范,深入一线,既“挂帅”更“出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

工作专班“挂图作战”。从行政审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安置区建设工作专班,发挥综合牵头作用,协调各方关系,凝聚各方力量,搞好建设服务,合力攻坚克难。每个安置区下设两个专班,成立手续办理专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流程再造,建立“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全程帮办代办,以审批“瘦身”促工程“提速”;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意见》,在土地出让前,提前做好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规划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打好时间差,仅此一项,即缩短审批时间4个月以上。成立项目建设专班,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正排工序、倒排节点、挂图作战、抢抓工期,确保工程建设按时间节点顺利高效推进。

重点事项“挂牌督办”。将督查贯穿建设全过程,县绩效考核办把安置区建设作为督查专项,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督进度、促推进;设立“龙虎榜”,每月公开通报,倒逼工作落实。制定《全县安置楼建设考核办法》,东城西城指挥部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实行日晨会、周例会、月调度、半年考核、年终总评排名,严格考核奖惩,强力推动落实。县纪委监委对不推动的人和推不动的事,强化问绩、问效、问责,传导工作压力,倒逼责任落实。目前,沂水县在建的18处安置区,均按节点有序推进,其中6处超节点推进,群众年底可提前入住新房。

用政府良心换民心

对老百姓来说,拆迁是一时的事,居住是一辈子的事;对党委、政府来说,只有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安置房建设,才能赢得民心。沂水县以工程质量的“金杯”换来了被拆迁群众的“口碑”,用党委、政府的“良心”作为赢得了群众的肯定认可,极大地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形成了良性循环,让后续片区拆迁推进更加顺畅,提升了城市品质品位。

“两城同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县没有因拆迁发生一起上访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媒体炒作事件,拆迁信访量连年下降,2020年被评为全国信访“三无”县。

同时,通过政府公信力的提高,全县群众对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改革举措更为认同、更加支持拥护,形成了“风清气正心齐、同向同心同力”的良好局面,全县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持续增强,涌现出了殡葬改革、婚俗改革、寸草心志愿服务行动等一系列改革品牌,城乡居民评价、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移风易俗满意度多年位居全省全市前列,县委班子先后入选全省“勇于创新奖”先进集体、全省“干事创业好班子”,2019年、2020年,沂水县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

□  中共山东省沂水县委书记   薛峰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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