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生网2021-11-10 17:44:57
“原价1299 元,预售价1199 元,跨店优惠券每300元减40元,店铺优惠券满200元减30元,预付定金 50 元享两倍优惠,加购指定商品满200元减20元……”今年的“双十一”,“商家先涨价再降价,最终折扣商品比原来还贵”“说是满减,当次购物不能使用,还得等到下次购物才能优惠”等问题依然存在,各种优惠规则更是让人“心累”。
如今,“双十一”已连续举办 13 个年头,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全民消费狂欢,直播带货也在这个狂欢舞台上演高潮。从 2020 年“双十一”开始,利用直播带货来作为销售手段之一,已经成为了商家和平台的新趋势。而在今年“双十一”,直播带货方式更是成为了第一波开售中的一大亮点。据淘宝直播数据显示,10 月 20 日“双十一”预售当日,仅头部主播李佳琦、薇娅的直播销售额合计就超过 200 亿元。然而,如此亮眼数据的背后,却是“一地鸡毛”。
去年“双十一”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在《“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中直斥直播带货“存在‘刷单’‘注水’及不合理规则等乱象”。而在中消协此前的一次在线调查中,更有37.3%的受访消费者表示,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夸大其词”“货不对板”等问题。
近年来,直播在“井喷式”发展的同时,网红主播却频频“翻车”,这也暴露出直播背后的行业隐患。在直播带货中,网络主播既是商品的代言人,同时也可能是实际的经营者。部分主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加之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价值观扭曲,在直播中存在夸大产品功能、过度美化产品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有时出现直播翻车等事件。
此外。部分电商平台为了获取流量,往往采取数据造假、虚假宣传、过度渲染直播间的氛围等方式来诱导消费者下单,缺少内涵发展。部分直播平台在直播中,产品供应商甚至不需要提供必要的证照资料,导致一些假冒产品、三无产品通过直播流入市场,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同时部分直播带货的产品缺乏售后服务,消费者维权困难。
直播带货,实际上是一种营销行为,但如果脱离“货真价实”,仅靠“压价”“吆喝”,难以进入商品流通的良性循环。只有“不吹不黑”,回归真诚,直播行业才能健康平稳发展。
谁来为直播购物过程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划定底线?市场主管部门明确职能责任,直播平台管理执行,直播行业严格道德自律,三方合力才能将底线划清、守牢。同时,监管部门还应畅通投诉渠道、降低维权成本,让消费者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勇敢站出来,将电商直播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型营销模式,直播电商自然有其值得肯定的一面。同时也需要政府、企业、社会、消费者多方协力,对电商直播行业进行规范,引导市场稳定健康和谐地发展。只有多管齐下各方协力才能使电商直播经济良性发展,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综合整理自四川日报、南方日报、法治日报、《老字号品牌营销》)
(宋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