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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个直播带货样本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行业业态需进一步加强监管

来源:民生网2021-11-18 17:48:24

日前,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直播带货消费体验调查结果。100个直播带货体验样本中,有33个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当前直播带货消费体验情况总体较好,但同时也存在部分涉嫌虚假宣传、不按规定公示证照信息、言行低俗、价格误导以及没有显著提示私下交易风险等问题。

本次直播带货消费体验调查,结合前期直播带货问卷调查结果以及消费者投诉情况,选取了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苏宁等10个电商平台作为调查对象,每个平台随机进行8次直播带货消费体验,完成80个体验样本;同时选取薇娅、李佳琦等10位带货网红明星作为调查对象,每个网红明星直播间进行2次直播带货消费体验,完成20个体验样本。

本次调查,进一步暴露出直播带货“井喷式”发展背后隐藏的行业隐患。直播带货,实际上是一种营销行为,但如果脱离“货真价实”,仅靠“压价”“吆喝”,难以进入商品流通的良性循环。只有“不吹不黑”,回归真诚,直播行业才能健康平稳发展。

作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型营销模式,直播电商自然有其值得肯定的一面。同时也需要政府、企业、社会、消费者多方协力,对直播带货业态进一步加强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带货模式健康发展。

首先,电商平台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完善自身审核和日常管理措施,以显著方式警示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为风险,督促平台内商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公示证照信息,并畅通消费维权通道和加强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其次,带货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做虚假夸大及误导性宣传,遵循社会公序良俗,文明礼貌开展直播带货活动。

再次,相关部门要对直播带货业态进一步加强监管。凡是为直播商家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服务的平台,尤其是开通入驻功能的平台,必须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加强协同监管,不同部门之间要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机制,明确各自监管职能,织牢监管网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对违法违规直播带货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并根据侵权严重程度列入信用黑名单。

最后,消费者在直播间选购商品时,首先要查看直播平台公示的商家信息,如果平台没有公示商家营业执照,建议尽量不要购买其商品或服务,尤其是不要听信主播的诱导进行私下交易。不要轻信主播的产品功效宣传和超低价承诺,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此外,要保存好直播视频、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和平台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协组织或行政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整理自四川日报、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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