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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院长叶敬忠:乡村治理关键在建设“社会”

来源:民生周刊2021-12-06 15:40:37

乡村要振兴,治理要跟上。

当前,一些地方仍面临农村“三留守”、农民老龄化、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大等现实问题。

在乡村振兴的战略框架下,如何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以有效的乡村治理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就相关问题,《民生周刊》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院长叶敬忠。

他认为,当前最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充分调动农民创造性和主动性,发挥农民主体地位,通过建设社会,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形成上下贯通、高效联动的治理格局。

避免过度行政化

2019年4月,叶敬忠率团队到荷兰乡村调研美丽乡村建设。虽然只有短短一周的考察时间,却给他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从到达到离开,我们没有见到村主任、市长等任何行政力量,相反,全程参与的是当地的各种社会组织。”叶敬忠说,他们最后一天离开时的午餐,是当地农民餐饮协会提供的,“整个过程,我们感受到,当地农民的各种需求都得到了很好的满足,而且是农民组织起来的各种社会组织,为自己提供的各种服务。”

在叶敬忠看来,乡村治理和城市治理,有着显著区别。村庄不同于城市社区、公司企业、机构单位等,村庄是集生产、生活等多功能于一体,具有内在互动关系和文化维系力的生产生活共同体。

“村庄的治理,也不等于某一特定任务的完成或特定事务的执行。”他解释,因为村庄治理涉及太多的生产活动、社会交往、文化生活、纠纷解决等多元化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我国乡村治理普遍存在过度行政化现象,导致形式主义泛滥。叶敬忠举例说,比如过于突出管理,服务不足,导致农民切身的利益需求常常被忽视,得不到有效满足。有时候政策被选择性执行;干部执行政策的时候,过于机械化等。

因此,单一的行政管理手段,并不适用于作为生产生活共同体的乡村。

建设“社会”

乡村服务究竟应该由谁来提供?农民真正需求如何得到满足?叶敬忠认为,应该通过“建设社会”,弥补政府和市场不能涵盖的功能。

他指出,目前我们国家的社会建设大致有两种概念:第一种是针对“五位一体”提出的社会建设。它主要指向建设民生,包括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另一种则是社会学中,与国家、市场两个概念并列的“社会”。叶敬忠强调,如何探索和发挥“为了建设社会的社会建设”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具有迫切现实意义。

“这里的‘社会’指的是,为了提供某项服务而成立的一种群众组织。比如老人协会、妇女互助组、宗族、合作社等就是一个个社会(组织)。”

叶敬忠指出,在中国学术界,更多讨论的是“为了建设民生的社会建设”,而针对“为了建设社会的社会建设”的学术探讨较少,学术内涵有待进一步清晰。

一个规范、有效的乡村治理应该是怎样的?2020年9月,叶敬忠一行到四川省青神县高台镇调研,在这里,他似乎找到了一个理想的答案。

叶敬忠介绍,高台镇创新探索了“一核三微”的基层治理模式,即以党组织为“核”心,依托闲置农户房屋、中心农户家、村民聚集区林盘等场地因地制宜就近打造“亲民、友好、开放”的“微阵地”(如邻里中心、村史馆、乡愁馆等),激发群众之间多元合作、自发成立自治“微组织”(如百家宴席互助组、庭院美化志愿小组、退役军人志愿队、“和事佬”调解队等),为各类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提供“微基金”支持,不断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形成了上下贯通、高效联动的治理格局。

实现有效乡村治理

社会建设对乡村治理起到哪些作用?什么才是有效的乡村治理?在叶敬忠看来,通过社会建设实现有效治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作用:

第一,有利于国家的现代化发展。通过社会建设,在组织各种活动的过程中,构建政策宣传的空间、丰富政策宣传的途径、创新政策宣传的形式,将产业发展规划、人居环境整治等国家政策方针宣传给普通群众,构建对政府、村庄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的社会共同体,形成发展合力,共谋村庄以及国家的现代化发展。

第二,有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通过社会建设,拓宽倾听群众心声的渠道,实现信息及时公开透明,是和谐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比如通过坝坝会等形式邀请群众参与村庄发展与建设,拉近干群距离,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从而建立起坚固的执政基础。

第三,有利于社会凝聚力,也就是社会稳定。通过社会建设,可以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认同感、凝聚力;激发村庄精英的组织能力、服务意识、行动能力;形成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氛围,由此提高群众的自治、善治能力,增强了社会凝聚力,有利于村庄和谐关系的构建。

为什么很多老年人认为:我还可以发挥自己的价值,为村庄做很多事情?“这是源于群众的内生动力。”叶敬忠向《民生周刊》记者说,他们认识到其实我们是可以为自己服务、为村庄发展服务的,不是说所有事情都需要找政府来办。

叶敬忠强调,对于我国乡村治理而言,应该认识到社会建设的必要性,为社会建设留出足够空间,构建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在治理实践中探索多渠道社会建设形式,借助社会建设进行政策宣传,激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只有通过这样的社会建设,在乡村治理中,才能改变从过去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转变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的格局。”

□ 《民生周刊》记者 王迪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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