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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350万m2老房屋接受节能改造

来源:齐鲁晚报2015-04-01 09:41:38 青岛 房屋

30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朱堂做客行风在线时介绍,今年青岛要实施建筑节能改造350万m2,重点对保温、密封性差的老旧房屋进行屋面、墙体保温改造,并配用节能门窗。老旧房屋居民如想申请建筑节能改造,可由业委会组织,也可委托节能服务单位进行。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全面推广新建建筑的非煤化供热,实施建筑节能改造350万m2,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提高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对于青岛市建筑节能改造情况,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朱堂介绍,非煤化供热就是推广太阳能、海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热和可再生能源供热,以此解决传统燃煤供热产生的空气污染问题。

“从今年起,除了董家口经济区、平度新河生态化工区外,不再新建传统燃煤供热项目,有条件的新建建筑都采用非煤化供热。同时,350万m2建筑节能改造对象重点是那些保温、密封性效果差的老旧房屋,届时将对这些房屋的屋面、外墙做保温,配用节能门窗,并推广计量供热。”朱堂说,青岛全市存量的老旧房屋约3000万m2,目前已完成近500万m2的既有房屋节能改造,改造中,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同时推行,对于改造后具备按照流量、用热量收费条件的计量供热用户,供热时应按计量供热方式收费。

朱堂称,目前青岛市按照2006年的国家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节能建筑的能耗节能量需达到65%。“绿色建筑需要做到‘四节一环保’,也就是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以及环保,从2013年起,青岛要求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房、学校、医院等场所全面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朱堂说,如果居住在老旧房屋的居民想要申请建筑节能改造,需要符合建筑在2007年之前竣工、有集中供热、三分之二以上住户同意改造、房屋主体结构能够使用20年以上、未列入拆迁范围等要求,符合要求后以换热站为单元进行改造。申请时,可由业委会组织申请,也可委托节能服务公司、热电公司提出申请。(记者 蓝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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