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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教育扎根中小学课堂

来源:光明日报2015-04-16 10:14:29 法治 中小学 课堂

摘要:前不久接连发生的几起青少年违法事件,令人惋惜、揪心的同时,更给我们留下了无限遗憾。如何才能避免这些悲剧的发生?法治教育又该怎样走进学生的心里?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一直以来,青少年法治教育备受社会关注。前不久接连发生的几起青少年违法事件——广州中学生持刀将同学捅死,小学生被高年级学生用烟头烫烂双手,汶川抗震“小英雄”涉嫌诈骗……令人惋惜、揪心的同时,更给我们留下了无限遗憾。

如何才能避免这些悲剧的发生?法治教育又该怎样走进学生的心里?

在校学生犯罪比例较高,六成不懂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2013年度北京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显示,2013年北京全市少年法庭共审理一审、二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097件,判处未成年罪犯1053人。其中,在校学生占21.6%,仅次于农民身份的未成年罪犯。2013年,北京未成年罪犯“四高”特征依然明显。一是男性犯罪比例高;二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段犯罪比例高,92.5%的未成年罪犯处于16岁至18岁之间;三是低文化水平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较高;四是非京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较高,占65.3%。

前不久,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首份《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调查报告》,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考察。该报告显示,青少年学生普遍形成了对基础法律知识的整体认知,但在掌握程度上存在结构上的不完整,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对某些部门法知识的掌握呈现出较大的波动性。以刑法为例,刑法知识的掌握在小学和初中阶段较差,而在高中阶段则有了明显提升。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张良驯在参加由光明日报教育部与中国教育学会联合创办的“教育沙龙”时指出,目前学校教育在应试教育的导向下,缺乏基本的规则教育。“我们做过一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治理机制研究,共调查了2834名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人员、410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751名专门学校学生和2385名普通中学学生,发现不少学生缺乏起码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未成年犯在回答自己犯罪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的占65%,58.1%的未成年犯‘不知道是犯罪,也不知道会受到处罚’,64.7%的未成年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中小学法治教育待强化,配套较缺乏

《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调查报告》显示,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不同阶段,青少年学生运用法律的意愿反而随年龄增长而下降。调查报告进一步分析认为,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随着年龄的增长,中小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逐渐增多,受到社会影响的可能性也逐渐增大,而当前社会中类似“中国式过马路”“走后门”等现象势必会对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产生影响,甚至使其规则意识逐渐变得淡薄。其次,学生随着年级的增长,课业与升学压力会逐渐增大,学校、家长乃至学生个人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会逐渐降低,学生可能会基于升学压力而将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其他学科的学习之中,而学校为保证升学率也会压缩法制教育在课堂教学中的比重。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周绪红曾表示,目前中小学法治教育在设计教育形式、课程内容、责任分工、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方面的体制机制尚待强化。“同时,法治教育还缺乏正确的教育观念和多元的教育方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并没有从全局和长远利益看待中小学法治教育问题,在课程设置上,仅是将法治课程作为思想品德课程中的一部分,形成了‘政治思想教育下的法治教育’局面。课堂教学仍是中小学法治教育的主要形式,缺乏课堂外的法治教育实践,学生不体会法治生活、不参与法治建设,已经获得的法律知识、形成的法治信仰则很难维持。”

他还指出,缺乏必要的配套制度也是问题。“专业师资不足,以德育和政治老师替代;教材建设滞后,缺乏系统化、规范化的法治教育专门教材;法治教育经费得不到保障,只能从其他教育经费中转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也认为,缺乏高质量的分年龄、分年级的法治教育教材是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一大瓶颈。“社会上也有一些类似教材,但是很多是法学学者写的,没有考虑学生不同年龄的身心发展特点、可接受能力,在实践当中效果不是很好,科学性不够。”

使学校成为法治教育的主战场

实际上,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历年普法活动的重点。从1985年全国开展普法活动起,我国就着力于贯彻“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关于改革各级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通知》决定在小学阶段进行以“五讲四美”和“五爱”为中心的、包括法律常识在内的社会常识和社会公德教育,2002年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法律素质是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中学法治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2007年《中小学法治教育指导纲要》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出具体目标,明确指出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未来,我们又该如何将法治教育扎根中小学课堂?

在今年的两会上,各位代表委员也对法治教育提出了具体建议。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王全书委员指出,培育法治信仰应从“小”处入手。“小”,即把普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学校对法治教育的主体责任和考核办法,加大法治进校园、进教材的力度,使学校成为法治教育的主战场;制定针对性更强的法治教育规划,切实改变小学教大道理、大学教守规矩的本末倒置现状。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科协主席蒋庄德在陕西代表团小组讨论会上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材、师资配置、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课件都要跟得上。“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首先要编好教材,必须寓教于乐。小学生的教材,一定要通过图画的方式,让他们一步一步建立起对法律的认识,从小就知道什么是法律的红线、是碰不得的。底线画好了,到中学和大学阶段,就可以按照各自的特点接触具体的法律。”

“中小学法治教育不能简单说教灌输。要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和孩子的成长规律,借助动画、网络、电视、读本等多种途径增强互动性和体验。法治教育只有结合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才能做到潜移默化、知行合一。”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在重庆代表团小组发言中恳切地建议,将现有的中小学政治课、品德与社会、健康课等与法制课整合为一门新的课程,请法学和教育专家编撰教材,纳入全日制教学课时计划,让孩子们循序渐进地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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