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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完善司法应对气候变化机制”专题研究座谈会在哈尔滨市法院举行

来源:“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2026-06-23 09:57:09

6月12日,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完善司法应对气候变化机制”专题研究座谈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和资深法官等40余人参加会议。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研究员韩德强主持会议。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显波在致辞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首年召开此次专题研究座谈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近年来,哈尔滨中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持续提升气候变化司法应对能力。希望通过此次座谈会,进一步深化司法实务与法学理论交流融合,共同推动气候司法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毕同春指出,黑龙江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积极打造具有龙江特色的生态司法品牌。希望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拓宽生态司法工作思路,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教授在会上指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我党在解放大城市后设立的第一座人民法院,见证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在行政法治领域具备里程碑意义。王敬波表示,黑龙江大学历经八十五载红色办学历程,诚邀全国法学专家以黑龙江为生态环境法治研究实践阵地,携手促进法治建设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围绕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完善司法应对气候变化机制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代表们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和气候司法实践,围绕碳汇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机制创新、绿色低碳发展司法保障、涉碳案件审理机制建设等方面分享经验做法,并就完善气候变化司法应对制度体系提出意见建议。与会点评专家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人民法院应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强气候司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美丽中国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鹤在会议总结中表示,哈尔滨中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不断完善司法应对气候变化机制建设,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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