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周刊

微信
微博
微博|微信

扫一扫,用微信浏览

|客户端
独家报道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独家报道

圆桌大家谈|基层病种同病同付:以医保支付改革推动强基层与分级诊疗

来源:民生周刊2026-10-15 16:46:23

任 静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战略与规划研究室主任

 

基层医疗机构接诊积极性受补偿与支付机制、薪酬分配、服务能力、患者信任等多重因素影响,需多项政策协同发力。

基层病种同病同付政策作为一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其核心机理在于,在统筹区域内医保对同一基层病种按统一标准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付费。基层机构成本结构相对简单,在同等支付标准下可获得更为明显的结余空间,因此会形成基层“愿意接、接得住、接得好”的经济激励。若与《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提出的“加强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政策以及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结余留用政策相协同,激励效应将进一步强化。

但同病同付的激励能否落地,取决于能否与各地实际相适应。不同统筹地区疾病谱、医疗能力差异较大,若以“一刀切”方式统一基层病种范围和支付标准,确实可能产生新的不均衡。对此,政策层面已有相应安排。《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3.0版分组方案》公布的基层病种中,DRG基层病组31个、DIP基层病种127个,仅供地方参考使用,而非强制统一。各地区应坚持因地制宜、动态调整,结合本地疾病谱特征和基层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遴选病种、合理确定支付标准、适时增减优化,使同病同付在差异化落地中稳步实现分级诊疗的制度目标。

差异化落地的同时,更需回到基层能力建设这一根本。近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印发《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不断强化完善基层机构布局和功能定位。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也已得到较大幅度提升。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其他事物发展规律相似,是一个持续发展进化的过程。在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和疾病谱条件下,基层医疗机构如何进一步完善功能定位、提升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仍是一个需要不断回答的发展中的问题。

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较为明确,进一步提升能力、落实功能定位成为主要矛盾和工作重点。通过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银龄医师下基层、医保支持基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等工作,基层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能力建设成效如何,地方实践提供了观察窗口。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现场调研中,浙江省玉环市、安徽省天长市、湖南省桑植县等地令人印象深刻。这些地方均已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生动体现“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的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基层卫生机构发展态势良好,医务人员积极性较高,群众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基层得到解决,服务模式正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分级诊疗格局逐步形成。

随着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深入实施,必将有更多地区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不断增进。

地方实践说明,县域医共体是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的重要举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需要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今年上半年,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结余留用政策。这一机制下,家庭医生签约覆盖人数越多、健康管理做得越实,医疗费用就越低、基金结余就越多,基层获得的留用收益也越可观;基层病种同病同付制度引导病种下沉越到位,基金使用效率同样越高。

可以说,签约服务、支付改革从制度设计层面多向发力,共同汇聚成促进强基层的政策合力。

政策合力要持续稳定,还需完善基层病种动态调整机制。基层病种同病同付制度本质上是医保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方式改革,因此基层病种动态调整机制应由医保部门主导。在调整过程中,需要统筹考虑各地人口结构、疾病谱构成、基层服务能力等因素,因此离不开卫生健康部门密切协同,也应充分征求医疗机构意见。考虑到医保筹资和补偿方案按年度调整,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协调性,建议基层病种同步实行年度动态调整,每年调整一次。调整主要参考以下因素和指标: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疾病谱构成与病种分布、病种费用水平、参保群众需求等。

总体来看,基层病种同病同付不是一项孤立的支付政策,而是撬动基层接诊积极性、促进分级诊疗的重要制度支点。只有将其与基层运行保障、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等政策协同起来,并坚持因地制宜、动态调整,才能让基层真正实现能力提升,推动构建有序分级诊疗格局,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原文刊载于2026年第21期  10月12日出版的《民生周刊》杂志

(责任编辑:李菁)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民生网新闻热线:010-65363346  010-65363014        投稿邮箱:msweekly@sina.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3027        举报邮箱:msweekly@sina.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25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29    |    京ICP备10053091号-5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民生周刊》杂志社有限公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