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生周刊2026-10-15 16:48:05

金春林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今年3月以来,《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3份文件在不到一个月内密集出台,分别从支付保障、医疗质量和体系建设3个维度发力。
三医联动的核心突破,正在于从政策碎片化出台、拼盘,向制度联动乃至融合转变。这3份文件的根本变化,是以分级诊疗为共同靶心,3种政策工具在同一时间窗口内互相咬合。
《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用待遇差价、支付改革解决“患者愿不愿意去”的问题,住院报销比例原则上逐渐拉开10个百分点左右;门诊按人头打包付费,与慢病管理挂钩,结余留用激励基层。
《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用三年质量行动解决基层能力问题和“接得住”问题,明确到2028年底将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并落实9项工作任务和39条自查整改标准。
《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用转诊规则解决“转得顺不顺”的问题,医疗机构要设立转诊中心或指定固定部门承担患者转诊服务工作,明确到2027年全覆盖。
3份文件之间大量互相引用,指标互相衔接,形成的是“组合拳”,而不是3件孤零零的事情。这套组合拳不仅要求基层接得住,也要求三级医院愿意放、必须放。
衔接机制的顶层逻辑已经很清晰,但“最后一公里”仍然高度依赖地方。“因地制宜”“鼓励有条件地方”等弹性表述密集,支付差距拉多大、人头费包多少,关键参数都留给地方裁量。这是必要的弹性,但弹性本身也是风险源,地方的落实程度仍是未知数。
如果下转不畅,风险最终会传导到基层。因此,分级诊疗与强基工程是一体两面,基层必须真正“接得住”。关键条件可概括为4个:有药、有人、有质控、有激励。
一是药品可及,这是最硬的门槛,也最容易被低估。大量患者回流大医院,不是基层看不了,而是开不出药。这次医保文件把常见病、慢病药品纳入基层用药清单,专项保障配备,集采中选药品和慢病常用药在基层全覆盖、全配送,药品衔接打通,基层首诊才有物理基础。
二是人的下沉必须是常驻,而非“飞刀式”帮扶。二三级医院主治以上医师向基层常年派驻,并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和薪酬衔接。短期义诊,患者不认可,基层学不到;常驻化才是连续性信任的积累,常驻化才能达到同质化。
三是质量同质化,这是“接得住”的基础和底座。质控体系一路延伸到村卫生室,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牵头医院承担质控责任,本质是给基层首诊背书。质量不兜底,支付杠杆拉到最大,患者在重病面前的选择可想而知。
四是支付激励,让“接得住”成为机构的理性选择。在地方探索中,门诊人头费按90%比例逐月预拨,年度结余按考核等次二次分配。基层次均费用低,纯按项目付费做得越多亏得越多;打包付费让管得越好结余越多、收入越高,成为可核算的正循环,推动从医疗为中心向预防为中心转变。
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强基工程从政策密集出台期进入制度定型期,最需要突破的制度瓶颈是医共体内部利益分配机制的重构。功能定位法定化解决的是名分问题,方向上已没有大的争议,更多是立法技术问题。财政投入刚性化解决的是量的问题,但财政补助也要按照健康结果或分级诊疗结果来补助。利益分配解决的是结构性问题。
总额付费落地以后,一连串微观而尖锐的分配问题每天在机构内部发生:打包基金在牵头医院与基层之间如何计算,门诊人头费归机构还是团队,下转患者带不带基金,基层医务人员绩效如何区分?这些问题都需要明晰规则。
因此,制度定型期的关键,是把总额付费、人头打包、结余留用化为可核算、可审计、可预期的医共体内部规则,统一结算办法,把每一分钱的归属在制度上说清楚。这些需要卫健、医保、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分配框架,真正实现融合协同治理,并且最后以预防与疗效作为激励的核心点。
3份文件的历史意义,在于第一次将强基层从投入逻辑变成了互相咬合的制度装置。“十五五”时期的考题,是这种装置能否在利益分配这个最坚硬的部位完成定型,激励机制是否真正以疗效、健康结果、治未病、少发病、晚发病为导向。如此,分级诊疗才能从政策愿景变成就医本能,健康中国才能真正落地实现。
原文刊载于2026年第21期 10月12日出版的《民生周刊》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