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周刊

微信
微博
微博|微信

扫一扫,用微信浏览

|客户端
人民教育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民教育

哈尔滨“约法”民办校招生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5-04-28 09:20:08 约法 哈尔滨

摘要:2015年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一旦发现民办学校违规招生且拒不纠正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违规招收的新生不予提档和建立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中国教育报记者日前从哈尔滨市教育部门获悉,2015年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通过文化补习学校或其他机构考试招生,不得以奥数考试成绩或其他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哈尔滨要求,民办学校招生过程要向教育行政、督导、监察等部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各民办学校受理报名时,应拒收奥数、英语等级考试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民办学校可以通过面谈、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

哈尔滨提出,一旦发现民办学校违规招生且拒不纠正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违规招收的新生不予提档和建立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 曹曦)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民生网新闻热线:010-65363346  010-65363014        投稿邮箱:msweekly@sina.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3027        举报邮箱:msweekly@sina.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25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29    |    京ICP备10053091号-5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