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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网站2015-05-04 14:38:53 宁德市 养老金 人员

日前,宁德市全面完成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资惠及全市53890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91.2元,补发的养老金已在4月24日发放到位,调整后宁德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1963.86元。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5〕14号)、《关于增发企业退休人员中部分群体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5〕15号)文件精神,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纳入各设区市、县(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参照所在设区市的标准执行。

据了解,调整由普调和特调两部分构成。普调部分为每人每月增加96元(含定额均等增加62元和宁德市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34元),再按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1.5元,此外,今年的调整首次与个人养老金挂钩,按退休人员月发养老金标准的3%增加,突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特调是在普调的基础上再进行调整,面向两种对象:一是在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含在2014年度新纳入统筹并于当年已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二是原退休金低于2023元的企业军转干部,补齐至2023元后再参加今年的普调。(郑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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