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生周刊2014-06-23 15:16:40 节能灯
从2012年开始,有上亿只节能灯集中报废。与此同时,作为危废物品的节能灯回收处理路径依然模糊。大量废弃的节能灯将何去何从?节能灯回收的链条断在哪一环?
“自然之友”志愿者孙敬华经常很困惑,节能灯管中含汞,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实际上,废弃的节能灯管经常被当作普通垃圾处理,很少作为危险废物回收,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它的危害性。
自2008年国家启动“绿色照明”工程,大力推广节能灯,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通过财政补贴方式累计推广节能灯5亿只以上,高效照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70%。
2011年,国家发布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从2012年10月1日起,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已经被禁止销售。今后,节能灯将逐步替代白炽灯,成为主要的照明工具。
节能灯的使用寿命一般在三到四年。也就是说,从2012年开始,有上亿只节能灯集中报废。与此同时,回收处理的路径依然模糊。大量废弃的节能灯将何去何从?节能灯回收的链条断在哪一环?
被忽略的风险
“我们回收的荧光灯管量很不稳定,有时只能收到很少的灯管。”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民生周刊》记者。
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是北京唯一一家具备废弃节能灯管处置资质的企业,公司业务经理宋鑫介绍,公司的节能灯处置设备室从瑞典引进MRT设备,2011年初还增加了异型灯管处置设备,在密闭负压的条件下完成荧光灯管的处置,汞纯度和回收率达到99.99%。“可以说,节能灯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已经相当成熟。”
据了解,该公司的荧光灯管无害化处理设备的年处置能力为300万只,但根据宋鑫提供的数据,2010年,该公司废弃节能灯的实际处置量为200万只,2011年为240万只。“每年都处于吃不饱的状态”。
据媒体报道,上海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有限公司设备年处理能力可达1728吨,但2011年的处置量仅200多吨。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都购置了含汞灯管处理生产线,但处理生产线也开工不足。
回收的废灯管不够成为这些具备处置资质企业的普遍困扰。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大宗用户所产生的含汞废弃节能灯管应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理。“但从北京市整体大宗用户来看,企事业单位废灯管回收不是很多,像中关村这么多大厦,没几个单位能把废灯管送到我们那儿。”宋鑫说。
“我们出去做回收工作,人家根本不拿你当回事。”一位节能灯回收业务员告诉《民生周刊》记者,“也有的企业愿意回收,但告知要收费后,就改变主意了。 因为废灯管的处置费是按公斤收的,大概8元一公斤。”
在这位业务员看来,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是荧光灯管在环境风险评估中被忽略了。“企业使用含汞的荧光灯不间断照明,更换率很高。但企业在进行环境评价时,没有将荧光灯纳入其中。”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一位负责人坦承,目前我国的环境风险评估不包括荧光灯管,但荧光灯管及一些电子设备等确实存在很大的环境污染风险。
北京市环保局污防处副处长董险峰告诉《民生周刊》记者,“环保局对一些企业进行核查时,要求企业将灯管作为危险废物回收,但这主要是结合其他核查项目做,目前覆盖面还不广。”
家庭回收被豁免
与企事业单位对废弃含汞灯管的处置要求不同,我国对家庭产生的废灯管实行了豁免。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六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可将其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刘姝在《科学认识荧光灯中的含汞量》一文中指出,根据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期对荧光灯含汞量的检测研究估计,目前我国节能灯平均含汞量应在2—3mg。只要不是长期、大量地接触破碎的荧光灯管,节能灯中的汞对人体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家庭中偶尔破碎一只节能灯,只要处理方法合适,并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可是,当废弃节能灯管被扔到垃圾桶之后呢?
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的工作人员张弘经过调研发现,垃圾场的处理方法一般是焚烧和填埋。焚烧后汞蒸气飘散到空气中,然后落到水土里,变成甲基汞。填埋后的汞也很容易变成甲基汞。“甲基汞毒性是单质汞的50倍到100倍。人们汞中毒主要是通过食物链。现在全世界鱼虾的汞含量都在上升,防不胜防。”
《民生周刊》记者在北京多个社区走访发现,一般社区都设有三个分类垃圾桶,包括可回收物、一般垃圾、厨余垃圾。对于节能灯这样的有害垃圾,没有设置专门的回收垃圾桶。不少居民表示,不知道废灯管被扔掉后会有危害,一般都是随手扔到可回收垃圾桶中,有时候在厨余垃圾桶里面也能看到节能灯管。
曾多次进行过垃圾回收调研的自然大学垃圾学院研究员陈立雯也表示,即使在垃圾处理站,也很少见到单独收集节能灯的人员和设备。
而随着节能灯的推广,家庭用的节能灯管的污染风险将会越来越大。
回收遇“两难”
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曾与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合作,由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开展宣讲,搜集节能灯管,然后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但这种合作与尝试并不具备可持续性。“时间长了企业承担不起这个费用。”宋鑫说。
由于政府并没有给予节能灯处置企业发放补贴,这些企业的运营主要依靠收处理费。而废灯管处置后的副产品利润很低,有的还不允许出售。
据了解,废灯管处置后副产品中只有铜等金属不愁销售,其他如碎玻璃等的市场接受度不高,而荧光粉和汞则需要进行危险废物管理,不能直接出售。“一般情况下,荧光粉以填埋为主。汞属于重点管理的重金属,我国这方面法律法规比较严,出售需要走相关程序,销售企业也需要具备相关资质。”
不仅处置企业陷入两难的境地,环保人士也面临类似的困境。张弘告诉《民生周刊》记者,环保组织收集废节能灯管,如果没有相应的处理资质或渠道,细究起来就会触犯危险废物的相关法律。
体系亟待建立
2012年11月21日,工信部发布的《中国逐步降低荧光灯含汞量路线图》(征求意见稿)指出,至2013年12月31日止,淘汰紧凑型荧光灯液汞生产工艺;2014年全面淘汰液汞生产工艺。对功率不超过60瓦的节能灯分三个阶段逐步降低其含汞量,2013年6月1日起为2毫克,2014年6月1日起为1毫克,2015年6月1日起为0.6毫克,并将在此基础上持续推动降低荧光灯含汞量。
这一路线图让很多环保人士振奋。“这是一个好消息。”张弘认为,生产环节减少汞的使用,从源头上遏制了污染与危害的产生。
但也有环保人士担忧,由于节能灯的回收体系没有形成,等节能灯含汞量降低到安全水平后,会不会像废电池一样不再回收呢?
张宏认为,建立节能灯回收体系的最佳时机是在节能灯推广之初。如果在节能灯推广项目招标时就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废灯管处置线或者与处置企业联合,污染问题就能避免。
如今,节能灯已集中进入报废期。但张宏认为,现在建立有效的回收体系还“为时不晚”,汞污染还能够控制。
他认为,应该建立专门的针对荧光灯管、电子设备环境污染问题的法规,形成回收机制。并根据环保中的“生产企业责任延伸”,由生产企业投资开展回收。“比如消费者购买新灯管时,可以用废灯管抵一定的费用,实行类似‘以旧换新’的政策。”
目前,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已购置一批节能回收专用的横式垃圾箱,今年会推广到一些社区或者企事业单位。宋鑫希望能设立一个专项基金,帮助资金有困难的个人或者小规模单位回收含汞光源。
(本刊记者 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