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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一个国贫县的儿童权利保护透视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5-05-20 09:25:23 权利 儿童 国贫县

摘要:在当前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对儿童权利的漠视和教育不到位的现象,在农村很多地方都存在。那么,农村儿童权利保护的现状到底怎么样?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

制图:实习生 王轶玮

前不久,笔者下乡和一些村民交流发现,部分村里人对儿童保护几乎没什么概念,一位老乡对笔者说:“给他吃给他穿,负责上学接送,我们还要做更多吗?他要是能考上好大学让我给他做什么都可以。”

另一位老乡跟笔者讲述的一件事情,令我们感到吃惊,这位老乡的女儿上七年级,在学校学了青少年保护的内容后,回家跟他说:“老师说了,我要是打死你不犯法,可是你要是打我,你就要坐牢。”

在当前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对儿童权利的漠视和教育不到位的现象,在农村很多地方都存在。为了更确切地了解农村儿童权利保护的现状,找出相关问题并探讨改善对策,“儿童权利调查组”针对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开展了具体调查。

多数家长知晓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96.5%的家长认为,抚养孩子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而不仅仅是延续自己血脉

在县城一个当地学生常光顾的书摊上,摆着很多有股怪味的图书,笔者随手拿了几本翻阅后发现:没有一本是正版的。

摊主满不在乎地说:“什么正版盗版,不是一样看吗?盗版的还便宜。”

这一幕发生在我们所要调查的这个县,该县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3/4以上,近几年县域经济有所发展,但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当地学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学习、生活的。

我们主要采用问卷和走访调查的方法,对县域内10—15周岁的农村学生及其家长采取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432份,走访学生、家长、教师、校长等70余人。

调查家长主体年龄在20—40岁,占比70%。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家长主要集中在县城,而农村孩子的家长以初中及以下学历为主,偏远山区的家长还有零学历的。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家长的受教育程度影响其儿童权利保护意识,农村家长对于儿童权利保护的认识出现“溺爱”和“暴力”两级偏差的比例,大大高于县城孩子的家长。

九成以上的受访家长和儿童认为,无论是在社会、学校,还是在家庭中,儿童都享有权利,其中25.1%的家长和41%的儿童非常同意这种说法。

这说明农村家长和儿童的儿童权利意识都比较高,但是在访谈中具体问到儿童的权利时,多数家长和儿童只知道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不被体罚的权利,对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所提到的儿童最基本的四项权利: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则缺乏具体概念。

调查发现,县域内很少存在抛弃女婴或者身体有缺陷婴儿的现象,有家长表示自己愿意收养被抛弃的女婴。无论是家长还是儿童,近99%的人认为国家有义务为儿童提供医疗保健的基本条件。近100%的家长和儿童都同意儿童出生后,无论残疾与否,都享有生存权,其中56.6%的家长、76.3%的儿童选择了非常同意。这表明,当地家长对儿童生命权有着较强的保护意识。

调查发现,当地家长对儿童教育权的认识比较高。82.6%的儿童、81.3%的家长同意教育的目标之一是充分发展儿童的个性,其中非常同意的均超过两成。

这表明不论是儿童还是家长,对于教育的认识都比较接近教育本质。但是访谈中发现“上学的目的是要上好的大学,将来找好工作”还是家长的主流认识,多数家长嘱咐孩子最多的仍然是“好好学习,听老师的话,将来考大学,挣大钱”。

76.9%的儿童,84%的家长认为,应该帮助贫困地区的女童上学,因为她们是未来的母亲,她们负有教育下一代的责任,为未来而学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不论是学习好的还是学习不好的儿童都同样有人格尊严。”97.8%的儿童、98.4%的家长对此表示认同。45.6%的儿童、46.1%的家长不同意考试排名,理由是会挫伤儿童的上进心和自尊心。但是访谈中发现,不论是儿童还是家长都希望知道自己或孩子在班级、学校中的学习地位。

调查发现,当地家长儿童权利保护意识较高。98.3%的儿童和家长同意政府、社会、父母、监护人和所有成年公民都有责任保护儿童。96.5%的家长认为,抚养孩子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而不仅仅是延续自己血脉。93.8%的儿童、96.1%的家长认为家庭和学校都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流浪等。

 近几年,由于该县高中升学率不高,导致超过10%的中学生选择到条件好、教学成绩优秀的外县高中求学,其中全县前200名的学生中,超过60%的学生选择了外县的高中。这些学生选择了更好的学习机会和环境,但是学习时间长、学业压力大成为他们自身权利保护的不利因素。

1/4的儿童认为体罚是“老师关爱学生的表现”

儿童更在乎的是自己能不能玩好,而家长更关注的是儿童在不在学习

“小饭桌、学生公寓的广告牌有三十多个。”调查组在调查县一所学校的周围数了一下后得出了这样的数据。我们走进一个学生公寓发现,二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住了二十多个孩子,上下铺的床紧紧地挨在一起,生活条件令人堪忧。

近几年来,农村生源涌向县城,很多农村家长要外出打工赚钱,便为孩子选择了小饭桌,小饭桌虽然解决了孩子的吃住问题,保证了孩子的学习时间,但其管理质量却影响了这些孩子的身心健康。

在访谈中,多数家长表示,之所以选择送学生到小饭桌,主要是考虑到一方面能解决家里没人照顾的难题,另一方面能让学生离学校近一些,多一些时间用来学习。

笔者调查发现,84%的儿童认为“玩”是儿童的权利,其中27.4%选择“非常同意”。与儿童玩的权利数字相对照发现,儿童更在乎的是自己能不能玩好,而家长更关注的是儿童在不在学习。

在“为提高孩子学习成绩,学校可以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问题上,77.9%的儿童、58.1%的家长不同意,相差近20个百分点。19.5%的儿童、36%的家长同意适当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相差近17个百分点。

而在考试排名上,儿童和家长也有着不一样的看法。44.6%的儿童、35.7%的家长不同意考试排名是一种好做法,相差近10个百分点。而同意考试排名是好做法的儿童占45.1%,家长占54%,非常同意的儿童只占1%,家长占10.4%。

在访谈中,多数家长表示,考试排名“还是很必要的”,他们认为“如果为保护后进生的自尊,可以隐去后几名”。而儿童则表现出对考试的排斥以及对考试排名的排斥,尤其是密集的考试,如周考、月考、单元小测、章小测之类名目繁多的考试。

农村学校文化、娱乐设施少是当前较为突出的问题。据调查,这个县的所辖区域内没有博物馆、科技馆或动物园等公共设施,图书馆和文化馆缺少免费对儿童开放的项目,青少年宫周末有3D电影供儿童免费观看,但名额非常有限,每次都只有50名,而且当地大部分的孩子和家长都不知道有这种活动。

对于这个问题,68.1%的儿童和62.2%的家长不同意“儿童应该抓紧时间学习,学校文化、娱乐设施少点没关系”。这表明农村儿童和家长都有改善儿童精神生活的愿望,并且希望能够在学校满足文化、娱乐方面的需求。但是访谈发现,无论是县城还是农村学校,儿童这方面的需求都无法在学校中得到满足,县城学校是因为人多,农村学校是因为缺少专业指导教师。

现代教育强调儿童参与社会活动,尤其是学校教育活动。这次调查显示,当地儿童社会活动参与意识比较高,但参与度较低。80.1%的儿童、81.7%的家长同意孩子参与学校中儿童的学习和活动内容,但是选择非常同意的家长只占14.5%,儿童占到35%,儿童的自信和家长的不信任形成鲜明对比。

调查组调查发现,当地学校还存在老师体罚儿童的现象。在这个问题上,1/4的儿童认为这是“老师关爱学生的表现”,1/3的家长认为“这是教育的一部分”。对此,75.1%的家长认为有必要让孩子知道自己的权利,但只有49.6%的儿童选择有必要,还有30.1%的儿童选择无所谓。

在“你认为对待孩子最基本的是什么”这一问题上,近半数的儿童选择了尊重,家长的选择比例是38%。这说明儿童自身对尊重的需要和家长、学校所给予的尊重之间差距还比较大。

补习班向农村进军,学生负担较重

40.7%的家长替孩子决定报不报班,报什么班,有的孩子不想上也得上

在参与调查的儿童中,63.5%的儿童每天写作业的时间在1—3小时。六年级的学生写作业时间普遍超过两小时,毕业班的学生课业负担要远远大于其他年级,农村学校的学生并不比县城学校的学生作业量少,且多数作业是抄抄写写,“有农村学校的老师让学生抄写单词15遍,错了罚50遍”。

沉重的课业负担导致当地儿童睡眠时间较少,通过调查,我们发现,63.6%的孩子睡眠时间在8小时以上,但是34.2%的儿童睡眠时间在6—8小时,主要原因是学校要求7点前到校,离家远的孩子5点钟左右起床。科学研究表明,儿童睡眠时间不能少于8小时,否则不利于身体的发育。当地的调查数据表明现在农村儿童生命权保障现状堪忧。

近几年,当地出现城市补习班向农村进军的势头。很多农村家长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在考试中有更好的表现,也有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在假期有人看管,更愿意选择让自己的孩子在课余或者假期上补习班。

58.4%的儿童面对的是家长先找好补习班,再和自己商量。40.7%的家长直接替孩子决定报不报班,报什么班。

关于如何安排孩子在家上网、看电视和玩游戏等活动,10.5%的儿童表示自己想看就看,自主安排时间。75.6%的家长表示孩子要征得自己的同意,然后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而且有一定的时间限制。26.7%的孩子表示“家长让我看我才能看,家长让我看多久我就看多久”。

这表明孩子在家有一定的自主权,但访谈显示县城学校越是成绩差的孩子这样的自主权越低。

孩子成长过程中难免会受委屈,因为上课小动作、成绩不好挨老师训等,对此,41.6%的家长采取的是安慰的办法,告诉孩子老师是为他好,不要恨老师。36.9%的家长采取鼓励改正错误的办法。只有7%的家长表示毫无办法。

这表明家长对于现代教育的认识有提高,但是对于应试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如老师因为孩子成绩差而打骂孩子、挖苦孩子,很多农村家长知道需要安慰、鼓励,但是在没有多大效果的情况下就不知所措了。

如今,网络在县域内农村也已铺开,很多孩子有自己的QQ、博客、微信、微博等。

通过访谈,笔者发现,由于网络游戏、交友引发的问题在农村越来越多,很多孩子表现出暴力倾向,家长不知如何应对。这对于农村儿童权利保护是一种新的挑战。

在“孩子在自己的QQ或者博客上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一问题上,64.%的儿童认为这是自己的权利,只要内容不违法自己就可以写。而认同这一观点的家长只占37.5%,认为需要经过家长或者老师同意才能发表的家长却占40.4%,选择“写什么写,他能解决那些事吗?”的家长也占到22%,儿童只占2.9%。儿童发展观念在家长和儿童自身之间的较量从中可见一斑。

为农村儿童权利保护创设有利环境

多数农村中小学开设有家长学校,但没有真正起到教育引导家长的作用

根据上述调研数据及访谈,调查组发现:在农村,儿童权益保障现状不容乐观,儿童权益保障任重道远。这与家长、老师尊重儿童权利的意识,家长自身素质,学校设施和师资力量、儿童权益保障宣传等有密切关系。

首先,教师和家长尊重、保护儿童权利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教师是掌握知识的群体,在学校教育中占有主动权。但是当前农村中小学教育中,教师打骂、体罚学生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很多老师打骂孩子的原因是孩子完不成作业、考试成绩不好、不听话。家长也是如此,很多家长认为这是为儿童好,不是侵犯儿童权利的表现,只有出现严重的伤害事件之后才会有人申诉、控告。

农村家长的文化程度主要是初中,自身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科学的育儿思想。尤其是很多家长外出务工或做生意,孩子交给祖辈抚养,祖辈抚育孩子更多“重养轻教”,这也是造成儿童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重要原因。

其次,农村学校设施和师资力量不足。

农村学校适合儿童发展的图书、活动场地不能满足儿童发展的需求,多数农村学校的图书室中藏书多为教辅类图书,缺少可读性强、深受儿童欢迎的漫画书、绘本、故事。学校操场只有篮球架子而没有篮球或者没有体育老师的现象也比比皆是。近年来农村建了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健身广场等,但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管理,很多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常常铁将军把门,健身广场也只是成人跳广场舞的场地,儿童被挤到一边,失去了参与的可能。

近年来教师向城镇的流动性增强,一方面造成农村,尤其是山区学校教师缺乏现象日益严重,很多山区学校缺少音体美英语老师,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农村儿童发展权益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很多农村孩子转学到县镇,小饭桌、私人学生公寓应运而生。在这里,儿童的权益保障更是难题。

再其次,县域内缺乏专门针对儿童权益保障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农村,儿童节最多只是学校组织儿童联欢、表演节目,司法部门没有为家长和儿童举办过普及儿童权利知识的宣传活动。调查中发现,不论是儿童自己还是家长、老师,都对儿童权利没有深入的了解。比如六成以上的山区孩子不吃早饭就上学,很多家长并不认为这是很大的问题,儿童也认为家长给零花钱到学校小卖部买零食才是有面子。在农村,重养轻教的观念还十分盛行。

基于以上数据分析结果,调查组建议,为农村儿童权利保护创设有力的舆论环境,提升家长和儿童权利保护意识。当前农村中儿童受到侵害之后解决途径多靠家族势力、家长朋友圈,对于弱势家庭儿童来讲,这是非常不利的,一定要让农村的家长和儿童认识到法律对他们权益的保障力量。

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健身广场等设施,加强管理,让留守农村的家长和儿童能够共享新农村建设的成果。

根据上级要求,当地多数农村中小学都开设了家长学校,有组织机构有档案,但是很多是虚设,没有真正起到教育引导家长的作用。在家长学校建设中,一定要有完善的家长学校制度,一定要培养一批素质高、有水平的家长学校教师。

要定期组织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向农村家长、儿童宣讲法律、生活、遇险自救常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学校是儿童权利保护的主导力量,但是近年来农村教师流失现象严重,农村学校难以留住教师,尤其是专业能力强的教师。在农村,尤其是山区,教师身兼数职的现象比比皆是,由于工作环境差、待遇低、上升空间小,教师职业倦怠感强。在当前农村师资队伍建设中,有效降低教师职业倦怠感,为农村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是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需要研究的课题。

(作者:李孟华 秦海源 李素君 单位:河北省顺平县教师进修学校、青海省同仁县教育科技局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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