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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想喝水,先交费?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5-05-27 09:35:23 喝水 交费

媒体报道,最近安徽六安市一所小学的家长反映,孩子在学校被要求缴纳每人40元的“喝水费”。就算孩子从家里带水,也要交费。校方说提供统一的桶装水是为了确保学生饮水安全。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后,国家就每年下拨公用经费,且逐年增长。财政部、教育部2006年印发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用经费包括后勤服务方面开支的费用。学校工作一切为了学生,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安全的饮用水不过分。而该校不仅不提供,还以不安全为由拒绝学生自带,却相信收取费用的矿泉水,其理由苍白霸道,不合情理。

相关政策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该校未直接收费,然若无学校支持,商家不可能收到每生40元水费,故学校有违法嫌疑。

其实学校也知其做法理亏,否则不会不直接经手、不开发票了,学生购买矿泉水,完全可通过家长委员会直接和商家商谈,学校无理由为商家辩护。问题的关键在当地教育局领导说的“合作”上,校商的“合作”关系让“确保安全”成为挡箭牌,“合作”有为学校成为“掮客”作“此地无银三百两”辩护的嫌疑。在越来越强调依法治校的今天,这种做法只会影响学校声誉和德育效果,让学校承担更大的安全责任和风险。  

(周国梁 文 焦海洋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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