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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摔童案”凶手韩磊今日被执行死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4-10-31 15:14:44 大兴 凶手 死刑

摘要:今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大兴摔童案”凶手韩磊被执行死刑。上午9时30分,法院向韩磊出示了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决定,将其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中新网10月31日电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大兴摔童案”凶手韩磊被执行死刑。上午9时30分,法院向韩磊出示了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决定,将其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3年7月23日20时许,被告人韩磊、李明驾车至大兴区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随后,韩磊将李某的女儿孙某某从幼儿车内抓起摔在地上,李明当场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7月26 日,被摔女童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9月25日,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韩磊将女童高举过头顶摔在地上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11月19日,该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韩磊的辩护人表示,韩磊的行为属法律上的客体认识错误,是对侵犯对象发生的错误认识,本案系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而不是故意杀人案件。一审法院在证明标准上不够确实充分,不能排除韩磊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合理怀疑,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2013年11月29日,该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二审维持原判。

事实

摔童犯从一心求死到积极上诉

韩磊刚被抓获归案时,曾一度说自己当时喝多了,断片儿了,不记得了。但当检察官提审他时,他希望法院判他死刑。“孩子的死是我造成的,我自己心理每天承受的压力特别大,我就是恳请法院吧,判处我死刑吧。” 韩磊如此表示。

开庭时,韩磊曾称愿意接受死刑,但获判死刑后又提出上诉。韩磊的律师成准强解释称,韩磊表示,孩子已经死了,他能够接受死刑,但法院给他定故意杀人的罪名,以及对他作案时明知摔的是孩子的认定不认可。韩磊表示愿意去死,但是不愿意含冤去死。

这种态度转变,在死刑案件中并不少见。多数都是出于求生的本能,有些人也会抓住“立功减刑”这根最后的“救命稻草”。不过韩磊一案中,证据确凿,翻供也无甚帮助。(综合京华时报、中国广播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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