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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拦狗流血事件应可避免

来源:民生周刊2015-09-12 15:33:09 事件 避免 流血

摘要:个人或公民组织非执法者,不得干涉他人行为自由;执法者需要按法定权力公正办事,都是常识,但一遇到狗,就全部作废,是何道理?

又有爱狗者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运狗车辆,这回有流血,女车主不堪辱骂用匕首自残,事情发生在9月7日的西安。

报纸上说是匕首,照片看是一把单刃的水果刀。强调这一点,是为了表明女车主并未携带管制刀具。运狗车是从甘肃天水往湖北,车主是一对湖北夫妻。当日凌晨2点在西安被爱狗者驾私家车拦下,至上午10点半女车主自残。现场有爱狗者60余人,还有检疫人员,算是一次治安聚集事件,却直待女车主自残后才有围观者报警。车主夫妇送医治疗,警察、检疫人员则议定让爱狗者将狗送到临时安置点。

这个事件中,未见有爱狗者因寻衅滋事被处置,也未见有爱狗者因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被处理。于是爱狗者又获得了一场彻底胜利。哦,忘了,爱狗者又自称动保志愿者,志愿者的名字一用,当然就获得了正义。

运狗要为每只狗办理检疫证、免疫证、实验室检测报告,缺一不可,而鸡、牛、羊、猪不必,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事实上取消狗肉交易的“爱狗者立法”,没有人抗议损害吃狗肉的权利。检疫人员查车主的检疫证蛮认真,把狗交给爱狗者又蛮随意,没有人说这是选择性执法,各方人士都是很支持爱狗者的,这是权力的公正吗?

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货车,高速路警不出现;在街头聚众缠闹货车车主,治安警察不出现;车主自残了,警察出现了,但也只是与检疫人员商议怎样实现爱狗者的要求,大家确实是“爱狗者”,被缠闹以至于自残了的女车主,“爱狗者”当然不会在意,检疫人员、警察他们也不会在意,他们只是商量把狗交给爱狗者罢了。

有人或许会说,这些狗来路不明,可能是偷的。但偷的,要拿证据,谁有吗?偷的,还应物归原主,而不是随便交出去。拦车的更强大理由是狗会被杀掉吃肉,但中国没有禁吃狗肉的法律,法律更没有授权爱狗者、检疫人员、警察来解救可能被杀的狗。爱狗者可以要求制定法律,却没有权力干涉他人。

个人或公民组织非执法者,不得干涉他人行为自由;执法者需要按法定权力公正办事,都是常识,但一遇到狗,就全部作废,是何道理?爱狗者可以举报违法运输狗只,可以收养弃养狗只,但无权拦截车辆。高速警察应当打击拦截车辆的危险行为,警察应当对聚众滋事和非法限制他人自由的人予以惩罚,检疫人员应当公正执行检疫法,而且不得擅自处置运输中的物品哪怕其没有检疫证。

吃狗肉或者不吃狗肉,是否涉及文野之分,容可讨论。违背什么法律,执行什么法律,这是原则。吃狗肉不算犯法,不吃狗肉不算守法。无证运狗属于违法,应由检疫人员依法处理,不可任意。高速上拦截车辆应处罚款,可以拘留。聚众闹事,从来有法可依。爱狗者义薄云天,不可违法而行;执法者应依法办事,而不可遇到爱狗者就将法律弃之一边。道理不是复杂道理,现实中为何搞得一塌糊涂,不解。(作者:刘洪波,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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