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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打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靓丽名片

来源:千龙网2015-11-11 10:15:47 吴忠市 和顺 名片

吴忠市地处宁夏中部,全市总人口143.7万人,居住着回、汉、满、蒙等27个民族,其中回族人口占53%,是全国回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地级市,被誉为“中国回族之乡”;辖区五大宗教俱全,特别是伊斯兰教对全国信教群众有较大影响。这些特殊市情,决定了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市工作中的极端重要位置。近年来,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打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靓丽名片,全市保持了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一、着眼全局,高位谋划,促进全社会形成共识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我们从关系民族地区长治久安、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强基工程、一把手工程、生命线工程,成立由市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小组,每年多次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纳入“十二五”规划,围绕5年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奋斗目标,大力推行“585”创建模式,即创新开展民族法制、民族认知、民族平等、民族互信、民族互助“五项特色教育”,深入实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地区经济振兴、社会事业全面提升、民族地区文化繁荣、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民族政策法规落实、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人士教育引导“八大工程”,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系统推进、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条件保障“五项机制”。每年确定一个主题,连续开展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推进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升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攻坚年”、“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八大系列”创建标准,列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一年一命名、两年一复核、三年一表彰,推动创建驶入“快车道”,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格局。2013年9月,我市被确定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首批试点单位,受国家民委委托起草了全国示范单位测评体系;2014年8月,全国首批试点单位在我市“互观互检”,我市“585”创建模式受到高度评价,得到国家民委充分肯定。

二、教育筑基,文化引领,促进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民族工作重在平时、抓在平常。我们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结合起来,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活化教育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八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行政村、进宗教场所、进军营)活动,“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在各族群众心中深深扎根。在宗教人士中开展“四同行动教育”(回乡吴忠与党同心、慈善吴忠携手同行、和谐吴忠聚力同建、小康吴忠你我同享),引导宗教人士争做“八大员”(政策法规普及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特殊人群帮教员、健康生活指导员、慈善事业宣传员、作风建设讲解员、党群关系联络员、脱贫致富引导员)。注重回族文化与黄河文化、红色文化、移民文化、军营文化融合发展,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包容,各美其美、美美与共,赋予创建工作丰富的文化内涵。建成黄河楼、伊斯兰文化中心、民俗博物馆、国防教育中心等公共文化项目,创作了《回商》、《曼苏尔》等一大批优秀文艺作品,连续举办四届“黄河金岸”国际马拉松赛,丰富了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以心换心,尊重包容,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民族团结重在交心、以心换心。我们坚持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社区等“八大领域”创建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清真寺、国旗进清真寺、党报党刊进清真寺、农家书屋进清真寺“四进”活动,结合民风建设开展“社区邻里节”、“军警寺共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搭建起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平台,推动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每逢开斋节、古尔邦节,开展多种形式慰问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民族团结氛围。深入推进“下基层”、“三同”实践锻炼、“送医送药送服务”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适时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每年命名一批创建示范单位,先后涌现出“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王兰花、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康福海、“爱民模范”何健等一批典型,利通区金塔社区书记赵峰突发疾病去世,回族群众打破禁忌自发为他送行。全市被授予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个、模范集体7个、模范个人8名,自治区级示范县3个、示范单位109个。

四、依法管理,主动服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宗教和顺是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我们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建立领导干部与宗教人士联系制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创新民族宗教管理服务工作,大型宗教活动协调服务、宗教领域矛盾隐患化解等9项机制被国家民委转发全国交流;出台《抵御非法宗教渗透活动实施意见》、《大型宗教活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完善宗教活动场所议事办法、清真寺寺管会换届选举办法等21项民主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乱建、盲目翻建扩建宗教场所等行为,实现了管人员、管场所、管活动全覆盖。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防止矛盾交织转化;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渗透,依法处置了同心县“12?31”事件、严厉打击了利通区“达洼”非法宣教活动,妥善解决了红寺堡区移民村宗教场所规划建设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注重发挥宗教人士作用,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既念教义经、又念致富经,把注意力和积极性集中到共同繁荣发展上来。

五、坚持发展,改善民生,让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坚持把加快发展、民生改善作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基础,抓住中央、自治区一系列政策机遇,规划建设了中国(吴忠)清真产业园和10个百亿元的产业板块,扶持壮大民族特色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近五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8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4倍和1.8倍。统筹用好中央对民族地区专项补助资金,连续五年市本级财政85%以上用于改善民生,先后实施了扶贫攻坚、生态移民工程和一大批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累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8万,解决了46万农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全面实施山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全覆盖,妥善解决了城区10多万失地农民住房、养老保险问题,2013年我市小康实现程度达到69.9%,较上年提高近4个百分点,各族群众幸福指数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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