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周刊

微信
微博
微博|微信

扫一扫,用微信浏览

|客户端
社会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德州1172所幼儿园年检 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来源:齐鲁网2015-11-11 10:22:20 德州 年检 幼儿园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教育局获悉,本月起,德州市1172所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将接受年检,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办园资格。同时,要求幼儿园不准教授小学内容,也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还规定国家公职人员不准办民办幼儿园,不准在民办幼儿园担任职务。

据了解,此次年检将根据《德州市2015年学前教育工作计划》指定要求,于本月在全市开展幼儿园登记注册及年检工作,据了解,我市登记注册的1172所幼儿园均在年检范围内。

根据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组成检查小组,统筹安排,分类评估,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师资队伍、保育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彻底检查。各评估小组对申请登记注册的幼儿园进行检查验收,对申请年检的幼儿园进行年检。民办幼儿园出具举办者、园长资格证明。

年检过程中,对幼儿园中存在的不规范办园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法履行保育教育工作职责,不得从事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同时,要求幼儿园使用山东省规定教材,严禁幼儿园私自订购。另外,幼儿园不准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奥数培训、珠脑心算、外语、拼音、写字等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严禁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幼儿园登记注册及年检信息数据要求准确无误,不得错报、漏报、瞒报。按照《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条件》,对申报登记注册的幼儿园进行登记注册;对已注册幼儿园进行年检,年检合格的签署年检意见,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办园资格。对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实时监控,妥善分流在园幼儿后予以取缔。

此外,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园长要严格履行手续。按照《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幼儿园举办者、园长要出具资格证明。国家公职人员不准办民办幼儿园,不准在民办幼儿园担任职务。

幼儿园登记注册、年检工作结束后,县(市、区)要将幼儿园登记注册及年检结果以正式文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布。同时,由县(市、区)教育局向取得登记注册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颁发认证铜牌,置于幼儿园大门处醒目位置。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民生网新闻热线:010-65363346  010-65363014        投稿邮箱:msweekly@sina.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3027        举报邮箱:msweekly@sina.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25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29    |    京ICP备10053091号-5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