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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立法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来源:中国质量报2014-12-19 14:21:15 北京

北京市老年人口已逼近300万,然而与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相对应的,却是用餐、家政、就医等服务的严重缺位。近日,全国首个有关居家养老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草案)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老年人口增长及其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旨在通过立法解决居家养老的实际困难。

北京市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3年,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达到277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1%,常住老年人口292.8万。老年人口正以每天400人左右、每年15万人左右的规模和年均6%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2014年底,北京市老年人口将达到300万,2020年将超过400万。

调研发现,北京仅有3%左右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养老,96%左右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然而,从2010年起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的助老券的政策实行至今,仍未培育起为老年人送餐、助浴等配套服务体系。

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北京市居家养老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居家养老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形成,服务体系还未完全建立;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政策支持少、资金投入少,相关政策尚在探索实施阶段,相关措施不配套,涉及老年人的专项津贴补贴碎片化、零散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所小,服务项目和设施不全等。

此外,一些新建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被挤占挪用,老旧小区老年人活动空间小。社区及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看病难、看病贵”仍然是影响居家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大型医院人满为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项目不全,医药资源少,医疗设施不足。还存在专业人才短缺、社会参与较少等问题。

2014年3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起草条例(草案),并拟提交2015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起草工作组根据代表和各方意见建议收集梳理了11个重点问题;先后10余次组织部分代表、专家和有关部门,深入城乡基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养老照料机构进行专题调研,并进行专题调研座谈。

条例(草案)规定,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加强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推进信息共享。

同时,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区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规划、住建等行政部门应当推进老旧小区的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的改造。

为了解决居家老年人生活不便的实际困难,条例(草案)细化了居家老年人所需的基本生活服务,规定各种类型的服务企业和组织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我国首次专门针对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地方性立法,条例亮点纷呈,不仅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和各类市场主体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还对市、区县、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等3级政府的不同职责进行细化,展示了北京老人未来居家养老幸福、便利的生活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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