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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新规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来源:北京晨报2016-01-13 09:39:31 权利 律师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就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规定了更加具体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对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护辩论权等诉讼权利以及人身安全的保障。

知情权

《规定》总共十条,将对律师知情权保障放在了第一条,明确要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

阅卷权

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介绍,依托最高法院诉讼服务网建立的律师服务平台,已经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电子送达、联系法官等服务。另外,《规定》中还强调,对诉讼程序、诉权保障、调解和解、裁判文书等重要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应当依法及时告知律师。

出庭权

《规定》以五条内容强调要依法保障律师出庭权,庭审中的辩论、辩护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以及律师在庭审中的人身安全。其中,在依法保障律师出庭权方面明确,确定开庭日期时,应当为律师预留必要的出庭准备时间。因特殊情况更改开庭日期的,应当提前三日告知律师。

辩论辩护权

在依法保障律师辩论、辩护权方面明确,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应合理分配诉讼各方发问、质证、陈述和辩论、辩护的时间,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此外,还强调除律师发言过于重复、与案件无关或者相关问题已在庭前达成一致等情况外,不应打断律师发言。

郭锋表示,“这些规定主要是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律师出庭时间冲突、辩论辩护时间得不到保障、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权利难以落实、调查取证难、人身安全威胁或隐患等问题而采取的对应性措施。”

《规定》还要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缴费、查询、阅卷、申请保全、提交代理词、开庭排期、文书送达等功能。有条件的法院要为参加庭审的律师提供休息场所,配备桌椅、饮水及其他必要设施。

救济机制

《规定》第十条是关于完善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救济机制。郭锋表示,需要有法院完善的内容包括:一是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律师投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投诉渠道。二是人民法院对投诉要及时调查,依法处理,情况属实的,应当依法纠正并书面答复投诉律师。三是对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就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提出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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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正在研究

律师调查令制度

郭锋表示,在审判实践中,因案件数量的庞大,每个案件都由法官去调查取证并不现实。目前,尤其在案件执行阶段,律师发现执行线索去调查时,往往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不配合。为此,律师界有呼声,希望能持法院签发的类似调查令的文书去调查。

“最高法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律师调查令制度,该制度最终是否能够推出,还取决于对制度本身利弊的分析和立法上有无障碍。”郭锋表示,因为这是在诉讼法里没有的,需要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尽量发挥律师在调查取证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来为公正审判案件提供更好的条件。

(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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