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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新浙江人”同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来源:新华网2015-01-07 14:25:04 浙江人 社会发展 成果

摘要:作为全国较早建立居住证制度的省份,浙江是如何平衡大城市公共资源在外来务工者和户籍居民间分配的问题?进城农民工不愿放弃农村户口等新情况,浙江如何应对?

本期导语:2007年,浙江省平湖市发放了省内第一张居住证;2009年,《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在浙江全省范围正式施行。作为全国较早建立居住证制度的省份,浙江是如何平衡大城市公共资源在外来务工者和户籍居民间分配的问题?进城农民工不愿放弃农村户口等新情况,浙江如何应对?

访谈嘉宾: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 杨建华

【新华访谈】杨教授您好,首先感谢您参加我们的访谈。作为用工大省的浙江省在外来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上,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您认为对于浙江而言,探索、推行居住证政策的内生动力是什么?

【杨建华】浙江较早推行居住证政策主要是为了适应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之后,浙江民营经济快速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而浙江本省的劳动力远远无法满足劳动力发展需求,也无法满足浙江经济的快速增长。上世纪的8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大量外来务工者涌入浙江。本世纪初,浙江省的外来务工者已经达到了2400万人。现在浙江企业一线的工人,60%到70%都是外来务工者。另一方面,浙江的人口老龄化现象非常严重。浙江省劳动力的中位数,在2005年的时候,已经达到40.1岁。近两年,本省籍的劳动力年龄的中位数已经达到了41岁到42岁。

与此同时,由于户籍制度的制约,外来劳动力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子女的受教育权、他们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这导致他们无法分享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影响了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社会权利的分享,也影响了我们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持续的发展。

因此如何让外来务工者成为“新浙江人”,能够同他们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为外来务工者提供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保障他们基本的社会权利,就成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不仅仅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不仅仅是为了保障外来务工者的权益,同时也为了经济更好的持续发展。

【新华访谈】《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16条提出了关于在特大城市设置门槛的积分落户制度。一方面,许多外来务工者的基本社会权利需要被所在的大城市保障;另一方面,大城市的人口承载力本身就有限。有限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何兼顾户籍人口和外来务工者之间利益,成了横在居住证政策以及户籍制度改革面前的一道难题。

浙江省的杭州、宁波等城市都是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作为居住证政策先行先试的浙江,有哪些经验值得在全国范围推广,又有哪些需要改进和完善?

【杨建华】我们现在的公共资源、行政资源,都是按照行政等级来配置的。越大的城市配置得越多,越小的城市配置得越少。人们为了让自己生活的更好,都愿意到大城市、特大城市。所以要改变以往按照行政级别来配置公共资源的这种制度,让更多的中小城市也有更多的公共资源得以配置,让更多的人愿意住到那里去。

首先是理念上确立、坚持一个原则:在这个国土上,所有的公民都应该享有基本的社会权利。无论他来自哪里,无论他的出身,无论他从事的岗位,所有的公民都应该一律平等地共享我们基本的公共资源,保障他们基本的社会权利。

第二,作为特大城市,我们确实面临一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我们需要保护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我们受制于资源、环境的约束。我在想,作为特大城市,如果外来务工者他有特定的住房、有稳定的职业,也就是说,这个城市需要他来从事相应的工作,那特大城市就应该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给他们。

对于特大城市资源、环境的约束,应该从全国的角度来统筹安排、考量这个问题,具体包括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产品。让每个公民都享有一份他应该享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样也就解决了外来务工者流动所造成的,地方财政紧张的问题。这是需要考量和设计的制度安排。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体制已经做出了类似的探索。

尊重个人户籍选择来推进城镇化

【新华访谈】杨建华教授曾经做过一次调研,结果显示,在具有农村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中,愿意放弃原有宅基地、承包地换取城镇户口的人只占比20.4%。愿意理由多集中在子女的教育、城镇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养老的保障上。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外来务工者在城市打工、居住、生活,却不愿意放弃原有的农村户籍?

【杨建华】不愿意的人多是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承包地以及在农村所分享的集体收益的分配权。特别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土地的经济价值越来越高,大家都认识到了这点,尤其是我们浙江的农民,大多不愿意把户籍转为城市的户籍。甚至有的是考上大学的,他还希望将户籍保留在农村。这也说明,现在随着农村土地的利益链条越来越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农村户籍给自己带来的收益和利益,可能远远大于他在城镇获得的收益。

【新华访谈】2010年义乌市(县)就出台过城市户籍可转回农村户籍的相关政策,2014年富阳县也有类似政策出台。这些地市出台可转回农村户籍政策,具体是出于什么背景,是否和新型城镇化的有关?

【杨建华】我们讲的新型城镇化,是改变原来的“要地不要人”“要劳动力不要农民工”的这样一种过去的、片面的城镇化,现在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要让更多社会成员分享城市的文明成果,给每一个人都来带真正的收益,让每个人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都能享有现代文明生活的一种基本的权益。这是新型城镇化的一个根本的目标。

浙江提出,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对愿意进城入户,放弃农村户口的人,除了特大城市之外,都应该敞开胸怀;对于不愿意的,要尊重他们的意愿,保留农村户籍,充分尊重每个公民本人的意愿,来推进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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