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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细则出炉 蚌埠二手房买卖税负不变

来源:人民网2016-03-28 09:57:47 蚌埠 税负 细则

据蚌埠新闻网消息,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自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营改增”试点后,蚌埠市民买卖二手房增值税到底怎么缴,淮河晨刊记者就此热点问题采访了税务部门工作人员。

5月1日后,不满2年二手房按5%缴增值税

《通知》配套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明确,北、上、广、深以外的非限购城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所以,从5月1日起,蚌埠市民出售不足2年的二手房,按房屋全款的5%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依然免税。

“营改增”后,二手房买卖税负无变化

在目前的营业税模式下,蚌埠市民二手房买卖,不满两年的房源将按照房屋总价征收5%的营业税,由地税部门征收;而5月1日后,按照“营改增”过渡政策,房屋总价的5%将作为增值税缴纳进入国税部门。也就是说,在过渡政策的有效期内,对于买卖二手房的蚌埠市民来说,实际需要缴纳的税费基本无变化。至于这个“过渡期”究竟有多长,目前的文件并未给出明确的时间。

卖套房缴多少增值税,可以算算账

5月1日营改增税费新政执行后,如何计算二手房买卖税点?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为大家算了一笔账。

比如,市民张先生是在2015年3月购买了一套现房住宅,今年3月将这套房子以60万元总价出售,由于未满2年,卖房时,张生需要额外缴纳房款全额5%的增值税,即3万元。但如果张先生这套现房是在2014年3月以前就买的,则不需要缴纳这笔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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