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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丨清理过时文件要抓紧

来源:民生周刊2016-03-28 13:02:23 出租车 行业管理

摘要:这些时间间隔,未必可以用政策过渡、滞后性解释,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部门之间的交接效率,应当提高。其他部门的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得怎么样,也是需要在此时一问的。

3月21日,住建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被废止的办法迄今已运行18年。

舆论在第一时间,都将此当作一件大事,似乎认为废止这一份文件意味着现有的出租车管理已经消失。但很快舆论回复平静,信息越来越清晰。出租车管理现在是交通部职能,而交通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去年,国务院部署用3年时间清理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对各自文件全面清理。住建部、公安部已无管理城市出租车的授权,这项权力不在其权力清单上,其“管理办法”已不具备执行的基础。它与交通部“管理规定”同时运行,损害行政管理的严肃性,废止它势在必行。

住建部、公安部废止“管理办法”,应属废止过期、不合时宜规章的当然之举,但仍被视为为出租车行业改革“移除了一个陈旧的、不适应新技术的政策障碍,也为深化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带来更多腾挪空间”。其实这一意义认识也是过当的。

住建部、公安部既无管理出租车的授权,则其1998年版“管理办法”无论是否废止,对出租车行业改革并不足以构成障碍,收窄不了改革空间。出租车管理由交通部负责,受交通部出台的规章节制,改革进展快慢由交通部负责,而不可与住建部、公安部“管理办法”是否废止混为一谈。

出租车行业多年已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网络约车的出现和迅速发展带来了新的管理课题,出租车和网络约车之间也产生利益纠葛。历久问题的复杂性、社会信息化对管理效率提出了高要求,交通部需要跟上社会需要的步调。今年两会期间,交通部已释放信息,对出租车行业将改革经营权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改革“份子钱”制度,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的利益分配。相关改革意见和网络约车管理办法也已在征求意见,人们希望尽早正式发布。

住建部、公安部废止其出租车管理办法,提醒人们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个问题是,在行政管理权力由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部门后,管理规章应及时过渡;另一个问题是,在获得授权的部门制定管理规章后,原管理部门的管理规章应尽快废止;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原管理部门未及时废止其规章,它是否应视同终止,以避免产生多头管理或管理冲突。

媒体清理出来的出租车管理线索:2008年大部制改革,出租车由交通部管理;2015年交通部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部从统一管理出租车到实施“管理规定”,间隔7年;从交通部实施“管理规定”到住建部、公安部废止“管理办法”,又有一年。这些时间间隔,未必可以用政策过渡、滞后性解释,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部门之间的交接效率,应当提高。其他部门的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得怎么样,也是需要在此时一问的。(作者:刘洪波,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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