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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出租车改造挺进“深水区”

来源:民生周刊2016-04-25 14:20:56 出租车

摘要:作为出租车行业最重要的法规在18年后结束了历史使命,而在专家看来,新的管理办法很快就会出台,并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近日,经住建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将1998年起实施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废止,至此,这部作为出租车行业最重要的法规在18年后结束了历史使命。

出租车行业改革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固有利益格局和制度体系被认为是该行业改革的主要障碍。对于旧办法的废止,有评论称其早已名存实亡,讨论这个话题似乎已无太大意义,正如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所说,新的办法何时出台才是公众的期待。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王丽梅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管理办法很快就会出台,这次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后将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固有利益格局和制度体系被认为是出租车行业改革的主要障碍

 

旧办法早已名存实亡

《民生周刊》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废除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于199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当时的建设部和公安部共同发布,至今已有近18年的历史。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职能由当时的建设部划归交通运输部。至此,交通运输部担负起出租车行业管理和改革的重任。

在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洪洋看来,18年前《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需求,已经与交通运输部2015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部分内容产生冲突。

《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五条“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而指导意见指出,要“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考虑市场公平竞争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被废止后,“份子钱”将会随之取消的说法甚嚣尘上,而实际上出租汽车的“份子钱”和“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具有不同的含义,通常所说的“份子钱”各个地区的构成项目及额度会有所不同,大致来说,涉及到的项目有车辆的折旧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驾驶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场地租赁费、出租汽车企业管理成本、利润、税金,以及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等。可以看出,“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仅是“份子钱”构成的一部分。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洪洋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的政策来看,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取消是个大趋势,目前各地也在这么做,《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被废止对支撑“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的上位法已经不复存在,而“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取消在部分城市将可能会大大降低出租车汽车的“份子钱”。

吴洪洋说:“这可以说是政府向出租汽车经营者的一种让利,使得传统出租汽车与网络约租车等新兴业态能够在一个更加公平的背景下去开展竞争,但是要说它意味着份子钱完全取消是没有依据的。”

吴洪洋说:“旧的管理办法废止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其他新政策和新规章的顺利出台与施行具有积极的作用,对各地制定地方性行政法规也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当然会对行业改革阻力具有减小的作用。”

 

新办法呼之欲出

对于旧管理办法的废止,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认为,讨论其本身意义不大,但旧的法规被废止后,这可能预示着,新的管理办法将会迅速落地实施。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王丽梅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说:“交通运输部在2015年出台了两部征求意见稿,相关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被废止后,新政应该很快就会出台,出台后将有序地规范客运市场。”

“按照目前的状况来看,问题是比较多的。既往的各种规定、办法只是修修补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王丽梅认为,新办法的出台迫在眉睫。

王丽梅坦言:“这次新的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据我观察,至少在现在这个阶段,能够有效地解决既往遗留问题,并且由于新业态的出现,在未来行业发展中应该将需求的多样性和丰富的服务手段相适应。”

王丽梅进一步表示,这一次出租车行业改革将驶入深水区,既往积压了很多问题,其中的核心就是经营权的问题,应根据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得到有效的解决,才能更好地激发行业活力,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公众的需求在这几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管理的制度设计中,如果不考虑这些新变化,还是停留在僵化的管理上,将不能适应行业发展,无法更好地满足需求。所以我们在制度设计中应当清理、规范那些不适应目前状况的规定。”王丽梅对《民生周刊》记者说。

她认为,较好的管理办法应该让各个城市有所遵循,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应用。从国家层面解决的问题是根本性问题,是底线思维。而每个城市能根据自身状况自行选择,这样就会达到一个理想的效果。

 

行业改革迫在眉睫

近年来,作为新生事物的网约车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如何管理、发展和监管,一直都是争议的焦点。

当“黑车”还是“专车”的争论甚嚣尘上之时,其背后不容忽视的是大城市公共出行的旺盛需求和差异化发展趋势。

北京出租车司机林强告诉《民生周刊》记者:“每天一睁眼就得给人家交钱,旧的管理办法被废止对我们没什么影响,还是期待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吧!”也有司机表示,网络约车方式的出现,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影响不可小觑。

前不久刚刚注册成为滴滴车主的李先生对《民生周刊》记者说:“每天上下班顺路接单,这样既能充分利用交通资源,又能把上下班的交通成本赚回来。”

司机王先生对记者说:“网络约车使用量这么大,政府肯定会出台相关规定来加以规范和约束,对我们网约车车主的权益也能有所保护。”

《民生周刊》记者在艾瑞咨询近期发布的《2016年中国移动端出行服务市场研究报告》中看到,截至2015年底,中国移动端出行服务用户乘客数量总计接近4亿人。有评论称,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政府部门需要做的恐怕不只是尽快让网约车合法化,更应该尽快对其规范和引导。(《民生周刊》记者:于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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