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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职业举报人:戴着镣铐跳舞

来源:民生周刊2016-07-11 12:59:51 举报人 镣铐 职业

自出道之日起,职业举报人便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神秘、正义、维权、逐利等各种标签都贴在了他们身上。     

对于职业举报人或者职业打假人,企业大多避之唯恐不及,监管者又爱又恨,消费者则感情复杂,有人喝彩,也有人不满……在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消费者主场活动——首届中国食品消费者论坛上,职业举报人也颇受关注。

“对这样一种形成了一定规模化、日益专业化,并且带有明显社会联动效应的职业举报人群体,我们应该以一种市民社会理性的、正常的心态去看待他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旭表示。

“双面”举报人

“职业打假人对中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比如我国的食品标签,如果没有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的话,我们的标签标识不可能达到今天的水平。”在谈到职业举报人时,上海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顾振华说。

但是他也发现,职业打假人造成监管资源极大浪费,因为这些职业打假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断就同一个案件向多个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在上海可以向十几个区县同时进行投诉举报,甚至在一个区也向不同的部门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几乎70%的工作量或资源都花在这些职业打假人身上,对工作效率带来很大的影响。

据报道,近3年,上海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接到职业索赔人投诉举报14375件。其中,2014年867件;2015年4895件;2016年(截至5月底)8613件,数量已经是2014年全年的9.9倍,其增速已经远高于普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量的平均增速。

有律师统计,2014年重庆地区质量纠纷案件中,超过2/3的起诉是打假人发起的,而打假人发起的诉讼中超过七成撤诉。

有媒体揭露,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现在接一个“案子”的起步价是30万元,最多的时候,一个“单子”赚到400万元。

强烈的逐利动机让职业打假人的作为异于一般消费者维权,也让他们置身灰色地带,受到质疑。

“职业举报人很重要,是一股带有一定正能量的共治力量。但是另一方面,作为法律人,我们在看待这样一个事物时,尤其是要把它转化为规则设计的时候,又会有一些迟疑。”王旭说。

王旭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做法律顾问,也担任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审过200多个复议的案子,其中大量涉及到职业举报人要求信息公开、要求食药监部门履责、要求索赔、要求投诉处理的案件。“有的案子我们支持了申请人的请求,但有的案子我们也比较坚决的支持了被申请人,也就是监管部门的立场。”

强烈的逐利动机让职业打假人的作为异于一般消费者维权,也让他们置身灰色地带,受到质疑。

给予成长空间

王旭表示,在审很多案子时一般不会特别去问举报投诉的动机,更多会以行政法所要求的行政机关是否充分有效合法地履职作为判断标准。“甚至我们也不太用‘打假人’这个称呼或者‘职业举报人’这个称呼,因为从法律判断来看,动机并不构成权利义务基本的标识,你职不职业,为了什么,是出于公益还是基于私利,应该在所不问。”

王旭希望给予职业举报人一定的法律空间、行动空间以及社会道义的理解。他认为,中国目前的监管能力不太充足,与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食品安全需求之间形成矛盾,在这种客观环境下,允许有这么一部分人去以一种更加职业、更加专注,甚至形成了规模化的力量去监督生产者、经营者。这样能够倒逼市场机制的净化,也促使监管部门更积极有效地履职,还能够起到一定的公民教育作用。

对于职业打假人的频繁举报,上海市制定了统一受理原则。不管向哪个部门、哪个层级投诉举报,被举报的产品是上海生产的,统一由平台转移到生产企业所在的监管部门处理。如果不是上海生产的,在上海有总经销、总代理的,同样把这个案件转移到总经销、总代理所在的监管部门进行处理。既不是上海生产,也没有总代理的,平台会把这个信息转移到首次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处理。

“这样大大节约了监管资源。我们通过这样的处理,既保护了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的权益,也保护了被举报的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我们的监管效率。”顾振华说。

有效规范和制约

在王旭看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很多条款其实给职业举报人留了一定的空间,惩罚性赔偿并没有完全排斥职业举报人、打假人。但职业举报人在面对市场、利益的时候,难免会有一种逐利冲动,从而引发社会更不良的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让职业举报人、打假人戴着镣铐跳舞成为必然选择。

“我们也有一种但书,如果只是外包装标签的瑕疵,并不影响食品安全,则不支持这样的惩罚性赔偿。这个条文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平衡器的作用,既肯定了打假、举报、索赔行为,又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种纯粹逐利的冲动。”

他认为,要遏制某一个群体或某一利益主体在主张权利时,过分地冲击市场秩序和社会风尚。“尤其要避免一种恐吓式、要挟式或者漫天要价式的,或者恶意、故意制造公共话题、设置公共议题的趋向。”

事实上,一个透明、成熟、自信、开放的市场经济,是非常理性而稳健的,而不是建立在盲目的话题炒作和恐吓威胁式的政策安排之上。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人的权利思维空前膨胀,这是社会的进步,但法治的进步不仅仅在于权利思维,而在于规则思维,规则不意味着权利,意味着证据、事实、义务,甚至意味着自己应承担的责任。”王旭表示。

他提出,职业举报人这个群体自身也要努力地、理性地去接受法律的规制,在追求个人利益或者维护权利的时候,也负有促进公共福祉、追求公共利益的使命。

(《民生周刊》记者   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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