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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解读:关乎700多万公务员,这两项规定将带来哪些影响

来源: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2016-07-15 16:53:25 新政 公务员

配图来自网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公务员分类改革政策由来已久。早在200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就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而在实践层面,公务员分类一直在试点探索中稳步推进。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所言,我国在近年来完成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本次两项规定的正式印发既是对以往工作的总结,也是对下一步正式开展实践的重要指导。

从理论迈向实践,这项关乎全国700多万公务员切身利益的改革会带来哪些影响?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

清晰界定类别划分 奠基政府科学管理

明确类别划分标准是科学分类、科学管理的前提。记者注意到,在本次印发的两项规定中,专业技术类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类别定义得以明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分类管理是《公务员法》实施十年以来有待落实的工作,是公务员管理‘硬骨头’中的‘硬骨头’。”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宋世明教授认为,此次两项规定的印发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早在2006年颁布的《公务员法》就明确指出:“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无疑,此次规定的发布,是对《公务员法》的进一步推进和具体化。

汪玉凯指出,通过类别划分,可按照类别不同的工作属性要求对公务员进行责任明确与工作考核,如对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管理强调“注重实绩、业内认可”,从而提高了管理的针对性与公正性。

同时,分类管理将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以专业为基础的分类管理可促进政府内部协调统一,减少多余的职责重叠,保证行政效率。

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 打破晋升“单通道”

根据两项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级从专业技术员到一级总监设置了十一个层次,分别对应公务员二十六级至八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从二级行政执法员到督办设置了十一个层次,对应公务员的二十七级至十级。

人社部发言人李忠介绍,这次在职位的序列上,两个规定结合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着眼于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为两类公务员建立了各自的、不同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

在职务晋升上,李忠表示,分类管理突出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以更好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在日常管理上,针对两类公务员的特点,实行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培训。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使职务与级别的功能得以区分,使基层公务员的待遇有质的改变。有专家指出,另一方面,根据工作性质的职务序列为不同类别的公务员提供了不同的职业发展空间,这既有利于改变当前公务员竞争“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单一局面,也为高素质人才开辟了一条职业规划的新路径,真正做到以制度改革实现“人尽其才”。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公务员分类改革健全了晋升机制,是以制度推动公务员强化奉献精神,使公务员的职业预期感更强,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本文人民网首发)

(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记者 杨芳、洪蔚琳、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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