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周刊

微信
微博
微博|微信

扫一扫,用微信浏览

|客户端
全国民生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民生新闻联播

江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广州日报2016-12-09 10:25:37 江门 药品 医院

记者昨天从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从12月7日零时起,《江门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实施。按照方案,江门18所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财政补偿等政策均相应作出了调整。

方案明确了江门市着力改革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公立医院取消原不超过15%的药品加成率,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即以实际购进价作为销售价格。换而言之,12月7日新政实施后,江门市民在医院开药,药价最多会降低15%。

此外,除了药品价格的调整外,医疗服务价格在方案中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降低价格项目共两大类:一是90多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下调10%,另有190多项检查项目下调12%;二是约2145项的检验项目收费标准下调5%。这意味着,市民去医院做CT、MRI等检查,验血等临床检验、微生物学检查等部分检验项目的时候,费用会有所降低。

此次调整中,五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将有所提高,其中包括诊查费6项,其中最高提高到22元;护理费5项,其中级别护理费最高提高到30元/天;床位费27项,提高约10%~30%;手术费1700多项提高10%~60%不等;治疗费980多项,提高10%~20%不等。

记者了解到,方案中对财政补偿政策也作出了相应调整,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据介绍,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水平将控制在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80%以内,市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在各种补偿到位的前提下,药品加成取消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基本不会对医院的业务收入造成很大影响。 (记者严建广)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民生网新闻热线:010-65363346  010-65363014        投稿邮箱:msweekly@sina.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3027        举报邮箱:msweekly@sina.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25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29    |    京ICP备10053091号-5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