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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欲给孩子改姓 入赘男提离婚保“尊严”

来源:新华网2015-02-02 17:28:13 强势 尊严 妻子

在去年的一年中,香坊区法援中心驻香坊法院人民调解办公室共受理20件离婚案子,其中不乏一些让律师“哭笑不得”的离婚案。据人民调解办公室综合科张科长表示,在这些案件中都已调解为主,但感情破裂无法修复,或恶意失踪下落不明的,最终也会被判离婚。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悔一桩婚,只要有一方还想珍惜这段婚姻就都有挽救的机会。

强势妻子想给娃改姓 入赘男离婚保“尊严”

刘某是个“富家女”,从小衣食无忧,性格强势,而丈夫周某则是从辽宁来哈打工的打工仔,父母都是农民。两人结婚时的一切都是刘家出的,刘家还出资购房,让周某的父母都来了哈市,周某在别人眼中自然成了“上门女婿”。

孩子出生后,周某认为孩子随父姓是天经地义;而刘某却强调,“你是“入赘”到刘家的,孩子得姓刘,说其他的都没用。”二人为此吵个不停。有时,周某吵烦了就找朋友打通宵麻将,或者喝得烂醉,而这让刘某觉得周某不负责任,不照顾孩子。

去年11月,周某找到香坊区法援中心律师想要结束这段婚姻。但刘某坚持不离婚,她称自己对周某是有感情的,只是自己的性格太强势,以后会尽量改正,也不会再要求更改孩子姓氏了。面对妻子的“悔悟”,周某撤销了离婚诉讼。

妻子长期偷服避孕药 感觉被骗丈夫要离婚

赵某和妻子王某2011年结婚,婚后一直没有孩子,两人到几家医院做检查均显示身体健康,但王某的肚子却一直“没动静”,这让双方的父母都很着急。2013年6月,赵某在收拾房间的时候,竟意外在垃圾桶里发现了一瓶避孕药。

面对丈夫的诘问,王某称,两人结婚前彼此约定,要孩子得等双方都想的时候才可以,“你现在跟你父母催我生孩子,就是不尊重我。”赵某则认为夫妻相互尊重的前提应该信任、诚实。双方为此冷战了大半年,赵某一气之下准备起诉离婚。

律师认为,《婚姻法》规定,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王某既然暂时不想生育赵某也不应强求,双方应该多沟通,并相互理解。通过调解,赵某也表示自己确实只顾长辈而忽略了妻子,最终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妻子婚后投奔前男友 娘家人帮她瞒了半年

35岁的贾某家住香坊区东升村,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同村女孩儿李某,贾某对李某一见钟情,但李某对贾某却始终不温不火。2012年2月,恋爱两个月之后,贾某带着三万块钱和两套首饰到李某家提亲。在双方父母的说和下,李某和贾某婚事定下来了。

结婚一周之后,李某称要回娘家看看,贾某同意了。但当贾某去李家接妻子时,却得知妻子并没回娘家,电话也打不通,他只好报了警。同年7月,贾某从朋友处得知,李某说她在广州跟她的前男友在一起,因为他生病了,身边没人照顾。之后李某又叮嘱朋友不要告诉他丈夫,就当自己失踪了。贾某没想到自己的妻子竟因为前男友而玩儿“失踪”,于是决定起诉离婚。

根据相关婚姻法规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恶意失踪,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事后,贾某得知李某的家里人一早就知道女儿的下落,是故意帮李某隐瞒的,刘家随后将彩礼如数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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