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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土文学”要为新农村树碑立言

来源:绍兴文明网2015-02-03 15:24:09 乡土文学 农村

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指出:“倡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创作富有乡土气息、讴歌农村时代变迁的优秀文艺作品,提供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2月1日新华网) 

纵观中华上下五千年,当下中国正处于一个伟大的时代。美丽的中国梦,正在路上、在心中、在未来。特别是物质的逐步丰裕,人们步入小康社会,城镇化进入飞速发展阶段,当温饱不再是奢望时,人们更渴望精神世界的丰满与充盈。所以,伟大的时代,呼唤出现伟大的精神产品——艺术。特别是艺术之基础的文学,更是我们这个时代发展巨变的一面镜子。这其中,面对占了大半人口的数亿农民,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洪流时,我们如何反映、回馈和提供新农村生活的文学作品,是中国梦实现的历程中,无可回避的一个重大时代命题。 

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乡土国度,乡土文学可溯源于现代文学发端的上世纪20年代,它以鲁迅的《故乡》为标志,先后出现了台静农、沈从文、萧红等一批现代乡土作家,它也繁荣并延续至当代作家的赵树理、孙犁、马烽、汪曾祺、柳青、刘绍棠、高晓声、路遥、贾平凹等一大批作家。无论时代如何变迁,这些作家都在反映着不同社会时期的中国农村,或对当时宗法制下的农村、农民苦难的反映,或对革命战争时期乡土之上农民觉醒的描写,或对新中国、新社会建立历程的形象表达,或对现代文明挤压下的传统乡土文明的一种乡愁式的挽歌吟咏……它们都在一定程度和深度上,将社会变革历程中的中国乡土风貌,作了艺术化的解读、思考与描绘,它们都是不同时期中国农村的一面艺术形象的镜子。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进入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农民迅速富裕起来,在政治上、经济上、精神上、人格上,都从此成了一个大写的人字。当然,数千年传统农耕社会的影响,既有其优秀的乡土文化传统,也有一些历史的积弊仍需慢慢消除。特别是当代农民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不仅要迈过脱贫致富的坎,更要在走向小康之后,需要精神上的大步提升。无论是在对传统乡土道德、文化的传承上,还是在对当代文明的融合上,这都是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面对的重大话题。那么,我们的文学艺术,该如何表达这一历史变迁的过程呢? 

事实上,党的文艺方针中,“二为”及“双百”精神,就是我们新乡土文学的指导思想。就如党的经济工作会议中所指出的,我们的新农村建设,不仅是“物的新农村”,更是“人的新农村”——这正与“文学即人学”的文学理论同步共辙。反映农村,鉴映乡土,挖掘乡魂,最终的目的与归依,能且只能是人——黄土之上的新时代农民。无论是那些年年往来于乡村与城市的打工农民,还是每天往返于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工,以及那些离开本乡本土,集中于乡镇聚居地的新农民,或是那些依然蹲守在老家老屋的“三留守”人群……这些与乡村有关的乡亲,永远都应是乡土文学真正描绘、关心的对象。他们的人生,他们的奋斗、他们的坚守、他们的乡愁、他们的灵魂……才是我们的新乡土文学的主角,才是乡土文学最需要直面的艺术矿藏。 

我们的新乡土文学,就是要把这一历史过程中,与广大农民相关的事件、人物、进程、文化传承、精神天空,人生追求等,以文字等艺术的形式,真实、形象、深刻地反映出来。这就要求我们的作家,不应只是一个“坐家”,不能只呆在城市的书房里,而应走入乡村,生活于新农村,体会乡土中真实的生活,了解新农村历史演变过程中,新时代农民真实的人生、真切的精神、真诚的呼声;写出无愧于时代,耐得住时代考验,受到新时代农民喜爱的作品,这才是我们的“新乡土文学”所应走向的一条“金光大道”。(陈怀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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