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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全力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

来源:辽宁日报2017-06-09 10:05:05 沈阳 科技创新 全力

6月8日,在沈阳市科技创新大会上,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并且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借此推动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社会转型,不断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把沈阳建设成为引领实现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和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中心城市。

沈阳市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振兴发展实践,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开放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发展新动能。围绕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沈阳市统筹谋划,对标先进,复制成熟模式和成功经验,打破影响和制约科技创新的制度障碍,不断健全完善创新体系,激发了全市的创新活力。

为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利用创新资源,进一步提高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沈阳提出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目标。根据6月8日正式发布的实施意见,沈阳市确定了3个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5件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300亿元以上,成为知识创造能力强、产业创新活跃度高、经济贡献大的东北科技创新中心;到2030年,建设成为立足东北、辐射全国、影响东北亚的科技创新中心;到2050年,成为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为我国建成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为实现这3个阶段性目标,沈阳市确定了实施产业转型创新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多主体多层次协同创新工程、壮大创新主体工程、创新区域优化升级工程、全方位开放创新工程、良好创新生态建设工程、创新人才引育工程等八大工程、30项重点任务。其中,对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备受关注。沈阳市提出,引进的外埠重大科技成果项目,按研发投入的50%给予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30万元经费补助;对在沈阳转化并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的输出方,按照合同额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建设包含投资、人才、技术平台等增值服务、实现全要素资源共享、持续提供后孵化支撑的升级版众创空间、孵化器,按投资额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为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实现,沈阳市成立建设沈阳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领导小组,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调查和评价制度,不断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和地方立法体系、建立健全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机制。同时,健全多层次创新主体、多元创新资源沟通协商机制,并且将创新驱动发展成效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全市各区县(市)、各部门政府工作实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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