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记协网2015-02-09 08:33:45 呼格 记者
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听到再审结果后与新华社记者汤计含泪相拥。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高级记者汤计先后为“呼格案”写了5篇情况反映。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于2006年3月初,成立了“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由此,疑似被冤杀的呼格吉勒图案,在沉寂近10年后,开启了漫长的申冤路。
赵志红的偿命申请书就百十来字,我一字不改地写完后自己都怀疑:这个能发吗?后来让我踏实的是,第三篇报道从分社到总社,从编辑到社领导,一路绿灯,顺利通过!
“呼格案”走到2008年至2011年是最困难的时段,当时,“呼格案”复查组原有的人马都走了。那段时间真是“压力山大”。但是,我是记者。真正的记者,要有俯仰天地的境界,悲天悯人的情怀,大彻大悟的智慧。
当呼格的父母灰心了、甚至出现偏激想法时,新华社记者就得做他们的“主心骨”,就得让他们在绝望中看到希望。我苦口婆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坚定不移地告诉他们:“相信党,相信政府,你儿子一定能翻案!”
2月2日,在中国记协举办的授予汤计“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座谈会上,汤计发表了获奖感言,并细数报道“呼格案”的九年曲折之路。个中甘苦,令人动容。以下是汤计的发言实录摘编。
中国记协专门召开会议,授予我“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称号,这是对一个记者职业生涯的最大肯定,也使我为自己所从事的新闻职业而骄傲和自豪。今天接受荣誉称号的是我,但荣誉是属于全体优秀新闻工作者的,是中国记协对我们记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负百姓、爱岗敬业”精神的期许!
在近30年的新华社记者生涯中,我始终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同甘苦、共患难,我既愿意为呼格吉勒图冤案平反追踪报道9年,也敢于揭露“王木匠”诈骗呼和浩特市政府的骗局,并自觉地为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好干部树碑立传。
我长期扎根基层,深入调查研究,认真体察民意,采写过数百篇调查性报道,我反映的问题大多引起中央领导重视,得到中央领导批示,推动各类问题的解决。其中,呼格冤案平反昭雪,已成为法治中国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事件;“王木匠”案件也成了新世纪舆论监督的经典案例;我采写过的呼和浩特市委书记牛玉儒、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公安局长郝万忠,都已成为新时代家喻户晓的英雄楷模。
当新华社记者几十年来,我的心始终同人民群众紧密相连,我的笔始终为人民群众书写。2014年12月15日平反昭雪的呼格吉勒图冤案,就是我新华社记者生涯中“为民请命”的一个案例。下面,我结合呼格案的平反历程,谈一点如何做一个合格的新闻工作者的体会:
2005年,第一篇报道推动“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成立。沉寂近10年的“呼格案”开启了漫长的申冤路。
呼格吉勒图的父亲叫李三仁,母亲尚爱云。1996年6月10日,刚满18岁零两个月的呼格吉勒图被法院以“流氓杀人罪”执行死刑。2005年10月,作案20余起、身负10条人命的“杀人狂魔”赵志红被警方抓获。在赵志红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有一起是1996年4月9日发生在呼和浩特市毛纺大院公厕内的强奸杀人案。而这起案件当初被认定的凶手正是呼格吉勒图。尚爱云和老伴想为死去的儿子讨说法。然而,没人搭理。李三仁夫妇经人帮忙,被引荐到了我这里。
通过深入采访,我撰写了“呼格案”的第一篇报道:《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这篇报道很快引起中央有关领导的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于2006年3月初,成立了“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由此,疑似被冤杀的呼格吉勒图案,在沉寂近10年后,开启了漫长的申冤路。
2006年8月,案件复核有了一个明确结论:“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属于一起错案冤案。”但是,政法委不能改判,得走法律程序。我当时乐观地认为,只要公检法三家开个会,统一了认识,“呼格案”就能平反。但是,事情远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
比如,在“呼格案”的平反上,公安机关认为当年的案件弄错了,公诉机关也认为当年起诉案件凶手的证据不足,但法院认为没有新的物证,仅凭杀人犯赵志红的口供,不能认定毛纺大院女厕所命案就是赵志红所为。赵志红不是凶手,呼格吉勒图还是凶手。争来争去,没有结果,而赵志红的羁押期已到,检察机关以9条人命起诉了赵志红。
但我没有放弃“呼格案”,尽力多方搜集涉及“呼格案”的相关证据。
2006年,第二、第三篇报道让呼市中院对赵志红的一审暂时“休庭”了。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9条人命不公开开庭审理赵志红案件。参加旁听的赵志红专案组的公安干警纷纷打电话给我。有的说:“赵志红如果被杀了,‘呼格案’就会永久成谜。”为了不使“呼格案”永久成谜,我在第一篇报道发出一年之后,于2006年12月采写了第二篇报道,明确提出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
这篇报道发出后第8天,赵志红从看守所递出一份偿命申请书。这份偿命申请书是写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看守所的干警担心偿命申请书“遗失”,暗中复印了一份给我。这份“偿命申请书”的图片,前些天我们新华社作为独家新闻播发,被各类媒体广泛刊发。
不管赵志红写这份偿命申请书出于什么心态,但我作为记者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为了保住毛纺大院公厕命案关键证人的性命,我接到这份偿命申请书复印件后,又写了一篇报道,反映这一重要动态。
赵志红的偿命申请书就百十来字,我一字不改地写完后,自己都怀疑:这个能发吗?后来让我踏实的是,第三篇报道从分社到总社,从编辑到社领导,一路绿灯,顺利通过!
第二、第三篇报道引起了党中央、最高检和最高法领导的关注,报道的直接作用是把呼市中院对赵志红的一审暂时“休庭”了。
2007年,第四篇报道反映了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对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的建议。
到了2007年11月,又是一年过去了,“呼格案”还在原地踏步,我的心里很是着急。为了推动“呼格案”再审,我向自治区检察长邢宝玉求教。邢检察长建议,新华社应该继续关注此案,建议最高院把“呼格案”拿到外省市法院跨地区审理。
检察长的建议给了我写第四篇报道的启示。我很快采访了律师、公安干警、法院领导、政法委领导和法律界的相关人士,于2007年11月发了第四篇报道,反映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对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的建议。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社领导和编辑部的同志。这几年揪住一个案子反复写,领导和编辑篇篇放行。如果其中有一篇稿件被枪毙,也就没有“呼格案”的平反昭雪了。
“呼格案”走到2008年至2011年是最困难的时段。当时,“呼格案”复查组原有的人马都走了。那段时间真是“压力山大”。但是,我是记者。真正的记者,要有俯仰天地的境界,悲天悯人的情怀,大彻大悟的智慧。当呼格的父母灰心了,甚至出现偏激想法时,新华社记者就得做他们的“主心骨”,就得让他们在绝望中看到希望。我苦口婆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坚定不移地告诉他们:“相信党相信政府,你儿子一定能翻案!”
2011年,第五篇报道推动了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关注“呼格案”,专门派人到内蒙古高院督查。
2011年,原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胡毅峰当了自治区高院院长,他在政法委任上曾积极推动“呼格案”再审。我组织新华社分社电视记者在清明节为“新华视点”栏目做了一期节目《十五年冤案为何难昭雪》,在优酷网播放。期间,凤凰卫视也做了一个“呼格案”的视频,在凤凰网上播放。我看到两个视频反响很大,就和分社记者写了第五篇报道,明确提出呼格吉勒图冤死案复核6年陷入僵局,网民企盼让真凶早日伏法。这篇报道推动了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关注“呼格案”,专门派人到内蒙古高院督查。内蒙古高院这次专门成立了“呼格案”复查组,选了5名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历的法官担任复查组成员。
2014年,第六篇报道《网民呼吁尽快再审呼格吉勒图案》,迎来“呼格案”立案再审的消息。
2012年夏天,我与胡毅峰院长在会上相遇。他高兴地说,“呼格案”已经复查完,准备彻底平反。2013年,内蒙古高院向自治区党委汇报“呼格案”,得到区党委领导的支持。2014年6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召开公检法负责人会议,为“呼格案”平反做了维稳预案。此后,由于刚刚开完十八届四中全会,而四中全会的主题就是依法治国,各媒体迅速把焦点聚到了“呼格案”上。网民跟帖热烈,我又抓住机会组织青年记者收集网上舆情,采写第六篇报道《网民呼吁尽快再审呼格吉勒图案》。
2014年11月19日上午,胡毅峰院长告诉我,11月20日上午10点高院召开“呼格案”立案再审新闻发布会,邀请我参加。我立即给呼格的父亲李三仁打电话,告诉他立案再审的消息。李三仁当时就在电话那头泣不成声了。
如今,呼格吉勒图案已经彻底平反,法治中国已经记住了“呼格案”。尽管我2006年就相信早晚会有这个结果,但真正等来法律文书,心情绝对是不一样的。
2014年12月15日,法官宣读完判决书,院领导道歉走了之后,李三仁夫妇看到我,老两口一个在我右边,一个在我左边,我们拥抱在一起,激动得都哭了。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新闻工作者要“以导向为灵魂、以真实为生命、以人民为中心”,新闻工作者说到底就是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报道正确与否的标准与尺度。
作为一个老记者、一个老党员,我要永远坚持这个标准和尺度,永远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走转改”,不负党中央重托,不负人民群众期望。(根据汤计发言稿整理)